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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出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施意见

[2022-11-26 15:25]

11月25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通过《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部署的一个重大举措,对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助力泉州走在全省全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前列,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泉州样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内涵,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立足泉州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民主集中、坚持守正创新,在中共泉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积极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实施意见》由准确把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总体要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点内容、切实强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障举措三个部分组成,从保障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地方立法、支持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监督工作、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充分尊重民意、扎实做好市县乡三级换届选举等五个方面,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实践路径,进一步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贯通起来,努力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实施意见》有很多亮点。比如,在地方立法方面,强调要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网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等渠道多方征求意见,多轮次邀请与法规有关的机关、团体、专家、人大代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参与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切实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把群言群语提炼为法言法语,促使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性;要坚持问效于民,建立完善地方法规评估制度,通过邀请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公民等参与,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作出分析评价,及时掌握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质量评价上更多地让人民参与、由人民评判,为法规的立、改、废、释提供科学依据。在监督工作方面,强调从监督议题的确定、监督活动的开展,到监督实效的评价、监督结果的运用,都要进一步构建广泛的民主参与机制,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更加符合人民意愿、更好回应社会关切;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等工作中,探索建立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机制,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全面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代表工作方面,强调要组织、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亮出身份”,主动贴近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通过法定渠道和正当途径反映给党委和政府,推动办好民生实事,帮助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转化为与群众心心相印的“实践优势”;要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党建+”邻里中心人大代表工作室等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双联”活动,促使人大代表与选民的沟通联系多渠道、常态化,让基层群众随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真正发挥民意表达“晴雨表”、调查研究“建议库”、问题反映“直通车”、代表述职“评议台”等作用,努力打造基层民主实践新场景。在选举任免方面,强调要抓住推荐提名、选民登记、投票选举、人事任免“四个工作环节”,进一步改进举措、优化流程、健全机制,强化审查监督,充分尊重、依法保障选民代表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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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实现渠道和具体路径,既有经验总结,又有探索创新;既有制度设计,又有平台构建。通过这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泉州实践,必将使人大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据了解,这是全省设区市人大常委会首个出台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