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5 10:12]
(2025年6月24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陈龙津、市审计局局长骆振军分别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24年泉州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本级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