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7-12 11:48]
地方人大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
——基于场域理论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林育华
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施青苗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蔡均钧
【内容摘要】 通过阐释地方人大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物理场域、虚拟场域及泛化场域工作情况,考察民主实践基本特征,有助于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并把握民主实践的发展理路。本文将结合布迪厄“场域理论”探讨,认为可通过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健全民主机制建设、强化民主法治保障等方式,优化地方人大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民主 实践 场域
回溯我国民主发展历史,当代我国所存在的民主宏观框架并不是最初设计的,而是随着时代发展逐渐形成的,其取道经验而非先验,重视实践归纳而非逻辑推导,在发挥“民主存量”效益的基础上,又着眼于实现民主效果“帕累托最优”(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为建立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多元化的民主活动提供更为合理的制度空间和程序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当代我国回应民主政治和现代化治理的最新成果,其自2019年11月首次提出,至2021年3月被纳入“一法一规则”,发展至今,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宪法性法律为支撑,以相关论述、决议及相关报告专章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载体。因之,任何理念都必须凝结在一定物质载体中,以某种物质性的形式与秩序恰如其分地传达其深层内蕴的文化价值。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承递我国社会文化传统,赓续以往民主实践的精神成果,亦需要依托“物质载体”以期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群众,故在这背景下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形式,并对实践形式予以探究,加以创新尤为必要。鉴于此,本文拟立足于地方人大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形式,结合“场域理论”作为方法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场域形态、特征、发展要素等进行解析,进而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实践的优化路径。
一、场域解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阐释
我国宪法确立了二元民主观,即超越单纯的代议制民主,将代议制民主与人民民主结合起来,通过代议制民主选择出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又基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通过探索多元、多样的民主形式,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以确保民主实现既体现人民意志又富有效率。这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链条可以理解为两个结构,即国家权力的产生和政治决定的作出。
在这种二元民主观的影响下,在地方人大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分别形成了人大常委会(基层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等三个力的互动关系,这些力的作用又发生在位置间客观关系经过位置限定,形成了一个网络或者形构,被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生动地形容为“场域”。场域是力的“角逐场”,基于上述三个力分别形成了三个场域,包括物理场域、虚拟场域和泛化场域,其中物理场域是指需要依托于一定的物理空间,是显性的实在的场域形构;虚拟场域一般是经由某种平台或者某种介质的场域形构;而泛化场域则是基于民主惯习与文化潜意识,借由各种方式推动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形成民主惯习的场域形构。
(一)物理场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场”
物理场域的优势在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更具可触、可感,有利于不断增强人大服务人民群众的凝聚力、感知力,确保人民群众对于自己民主选举的代表的监督权实质化,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区别于西方“休眠式”民主的最重要特征之一。从各地的民主实践来看,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创建了以人大常委会(基层人大)为主导,以各级人大代表为主的场域,包括但不限于人大代表活动室、人大代表联络站或者工作室等物理场域。比如,人大代表活动室作为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民主基本单元,承担着听取和反映民情民意,具有“智、商、督、促、联”功能,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石狮人大结合产业特色和代表分布,全域化布局人大代表活动室36个,拓展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物理场域以组织性为基本特征,兼具权威性、开放性、服务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理场域具有一定的公共场所,且形成相对固定的组织架构。以人大代表活动室为例,设置负责人、联络员,并将人大代表就近编入,实现运行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物理场域开展民主活动一般由基层人大发起为主,个别人民群众主动申请为辅。人大代表活动室开展活动包括人大代表值班制度,如常驻(长期入驻)、轮驻(轮换值班)、随驻(预约服务)三种模式,常态化走村入户访民情民意等活动,这些活动组织性较强。三是物理场域开展民主活动通常表现为程式明显。由于,基层人大主导的民主活动更多基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活动惯性,比如年初结合往年工作情况,根据本年度工作重点及相关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一年的民主活动安排等,这种形式的民主活动比较按部就班,以达到某种行为结果为目的。总体而言,物理场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供了必要的物理空间或者载体,始终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基本组成部分。
(二)虚拟场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自主场”
借助数智赋能推动物理场域延伸至虚拟场域,可以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活动的积极性、获得感和灵活性,给全过程人民民主活动带来无限可能,如通过智能化手段提供群众的民主需求表达平台,实现更广泛的民主表达。虚拟场域可以通过情境类别的拓展,经由人工智能技术将物理场域与虚拟场域巧妙融合,打破物理场域空间、时间限制的同时,还能随时随地贴近群众的民主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掌上服务,具有较强的效能性。在虚拟场域中,无边界的表达、协商、沟通、监督得以加强,人民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得到了满足。人民群众可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指引下,遵循民主权力运行模式,按照数智化的运行逻辑,有针对性地使用智能创设的虚拟空间表达民主需求,再经过人大反馈,从而获取真实且有价值的民主反馈。人民群众是虚拟场域的“主要受众”,是具体情景的“体验者”,在虚拟场域为群众建构虚拟感受空间,其重要特征是便捷性、智能化,实现了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性。比如,浙江人大打造的基层单元应用场景,纵向贯通四级人大和1500多个代表联络站,横向对接“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应用,内部集成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综合应用,覆盖全省8.7万名人大代表,通过数字化技术梳理分解人大核心业务,打造成了以人大为主导的跨部门的民主应用场景。在该场景的应用推广下,人民群众的便捷性、人大反馈的即时性,民主监督跟进的有效性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管理,在满足群众民主表达的同时,延伸了民主活动的触角,有利于人民群众的虚拟场域中习得更多的民主表达“技能”。目前,石狮人大也加强对各镇(街道)人大数智赋能的指导,推动凤里街道人大工委探索人大代表工作数字化,灵秀镇人大创设“选民说”人大代表联系网商线上工作室,鸿山镇人大打造“指尖上的民意”微平台,等等。
(三)泛化场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学习场”
场域理论认为,惯习是一种结构形塑机制,由积淀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的关系所构成,其形式是直觉、评判、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作为外在结构内化的结构,惯习以某种大体上连贯一致的系统方式对场域进行回应,体现在个体角度,是指基于个人的生活环境、生活经验、文化程度及个性与禀赋而针对某种情境的直接反应;体现在群体领域,则是基于长期的社会文化传统衍变形成的文化潜意识领域。反映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则是指民主实践必须置放于我国具体的社会文化与社会实践中,并结合我国民主面向实践,朝向实践又归于实践的特点展开“增量民主”的丰富。换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面向“人人”、面向“全体”的民主,是可以通过实践以不断丰富形式的民主内容,其依托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实践,故而广大群众在实践中逐渐丰富的民主意识和民主内涵也应当一并考虑进去,这个不断创新逐渐丰富具有无限可能性的民主领域,本文将之称为泛化物域,它是围绕民众对民主的实践愿景建立。在这个领域中,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各种参与民主方式不断习得“民主”,提升民主体验感;人大也可以采取各种创新的方式发布“民主”有关资讯或者活动信息。这个场域通过拓展民主内涵、丰富民主内容等,满足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需求,实现共在交往的终身学习。构建泛化场域的意义在于,创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在任何时间采取任何形式获取民主信息和学习支持的可能,当然亦可以通过基于人民群众的民主惯习、思维模式以及可能性,通过物理场域和虚拟场域的深度融合,打造能够对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学习空间,以期形成并不断扩张人民群众“民主”惯习,达致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效果,这也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式。
二、脉络考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特征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打破了空间、时间、地域的限制。在物理场域中,通过实实在在的物质空间、活动形式及组织方式构建民主的基本框架;在虚拟物域中,通过现实融合虚拟场域,让群众随时随地可参与民主活动,延伸了民主的“自主场”;而在泛化领域,通过挖掘、培养群众的民主“惯习”,丰富并探究民主的“学习场”。综观我国民主实践的三个场域,其具体特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治形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
民主的本质是开放性的公共政治。在增量民主发展的道路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的根本保障。在物理场域坚持党的领导,可以密切了解群众的需求,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国家权力的同时,始终采取各种民主手段保持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党的领导不仅仅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也能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道路。而在虚拟场域和泛化场域中,党的领导深入基层,有利于有效融合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与实践相结合,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历史的结论,也是必然的选择。第二,依法治国是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的重要保证。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要善于采取规范化手段保障民主具有制度化、法律化的载体形式,并通过法治保证民主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这是深刻和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得出的科学认识。制度化和法律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要求,是遵循民主价值的一般规律的必然要求,通过制度和法律,可以保证人民民主“全过程”明晰化、规范化、程序化。第三,人民当家作主是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的人文价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三个场域工作的重要主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这就为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二)基调设定:持续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多元权利体系
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调设定,民主从“诞生”到在我国成长发芽,成为世界民主重要组成部分的过程,民主的内涵、外延不断丰富拓展。第一,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的内生动力。在上述三个场域中的机制建设均是为了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发声,培育群众民主意识,以便人大依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相应展开广泛充分协商,才能具体地、现实地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协商是党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过程,在广泛听取各种不同声音、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建议,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了领域边界。当前,民主实现了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链条,通过场域机制可以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在民主各阶段的权利。在民主场域中,民主也涉及着政治过程、政策过程、城乡社区治理过程、企事业单位管理过程和国际交往等五个过程,覆盖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于基层社会事务的各个环节,民主是朝着内容更丰富、渠道更健全、程序更规范、机制更有效的方向不断发展完善。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释放了民主机制效能。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会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建设致力于广泛畅通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要求和需求进入决策程序渠道,民主深嵌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等体系运行中,只有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民主的多元权利体系,才能有效激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效能。
(三)文化共鸣:持续探寻人民民主“实质化”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契合了广大人民的期待,是在中国社会文化传统传承的基础上发扬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理念。民主的发展在中国不仅有一种人民自我管理的意涵,更兼有民众实现解放的革命意涵,是与中国传统一脉相承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独特性,其激发的文化共鸣,是无法忽视的先定背景。一方面,社会主义属性形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底色。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的发展,也是中国具体的社会文化和社会实践及广大人民期盼的结果。社会主义的共和价值赋予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价值。另一方面,传统文化共鸣表达着人民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总体期盼。中国文化的发展在长期的不同历史时期的物化样态、制度呈现、思想构成虽有不同,但是其背后总有稳定、同一、不变的深层构造存在,有学者称之为“文化潜意识”。与经历了几百年演变的西方民主相比,我国人民民主从推行到全面实施,经历了一个从学习到实践再发扬的过程,且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铺展,人民民主被赋予的意涵、内容、形式将越来越丰富,比如通过泛化场域的学习,群众在不断习得并挖掘民主意识的基础上,民主的需求将渐趋多元化、多样化,这也是我国不断创新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满足群众不断发展的民主需求的应有之义。
三、理路辨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问题
(一)完美期待与当前实践情况的匹配问题
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发展是一个多“力”联动、多维向度的问题。除了需要具备良好的场域环境之外,也需要不断挖掘并适应人民群众民主的过程,并建立民主监督的约束机制。作为契合中国民主现状,融合文化历史传统的民主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提出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完美的期待,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民主发展仍处于探索实践阶段,从民主场域的建设情况看,物理场域的民主实践普遍按部就班,虚拟场域依赖群众自主表达,泛化场域致力于挖掘并推动群众民主学习,可以说,在这三个场域中民主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群众当前的期待仍有差距。根据预期违背理论,人民通常会依据他人的行为表现,形成对其在特定情况下应如何表现的预期,一旦他人违背了被赋予的期望,就会激发起人们的预期违背感知,产生进一步的认知反应。一般而言,实际表现对期望的违背程度越高,认知反应越强烈,特别是在遇到消极违背时,会激发出人们高强度的消极情绪。一是民主场域服务范围与人民民主需求不相适应。随着人民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期待不断提高,需求亦出现多领域多层次多方面增长。然而,当前物理场域民主服务内容、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与人民的民主需求不相匹配,比如泛化场域民主服务较为分散且无序。二是人民参与的活跃度不高或者服务不充分。当前,人民参与民主场域活动仍为主采取邀请式方式,主动反映问题,提出需求的仍然不多,参与活跃度较为弱化,部分需求提出流于形式,参与形式单一,部分流程流于随意。三是民主活动的监督和事后评估工作未有效建立。在物理场域中,活动常常一开了之,主体沟通互动不足,多停留在“参与”层面,离真正的“协商”仍有较大的差距;在虚拟场域中,虽可以依靠智能化手段实现闭环管理,但同样地沟通互动不足,不仅容易影响人民民主体验感,也容易导致难以发现群众民主需求的根源性问题,并有效解决。此外,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民主效能不足。
(二)行政依赖与人民自主需求的导向问题
场域理论认为,一个场就是一个有结构的社会空间,存在着主导者和参与者,其实质是力的较量。全过程人民民主场域活动的开展亦必然绕不开“力”的较量问题。当前,人大开展民主活动的为主仍依赖于官方发起为主,包括物理场域里的人大视察活动、走访活动、值班活动等,在虚拟场域和泛化场域的活动占比仍较低。而在这些活动中,民主需求的产生、执行往往还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民主活动受众群体问题。由于民主活动的主导和认知情况,在民主活动开展方面,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性仍然不高,采取邀请式、踩点排练式的民主活动仍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制约了群众民主需求的表达。二是民主需求表达自主性问题。在“官本位”传统思想影响下,受“力”较量的影响,人民在开展活动中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向活动主导方靠拢,做出符合官方期待的言行符合,以寻求认同及安全感。这种主动或被动的依赖性特征在寻求自主发展的同时,导致其难以获得独立自主的身份地位。三是信息知情不及时或者专业技术掌握缺乏。民主要有效发挥作用,需要将科学调查和专业的研究作为前置程序。只有人民以专业的角度获得完整全面的信息,才能避免被误导,才能最大限度地作出公正、稳妥、科学、合理的决策。四是全面民主与决策效率平衡问题。民主的表达,需要一系列程序化工作,包括民主活动的发布、参与、决策、可行性评估等问题,这系列工作不仅耗时长,还可能导致决策参考性不足无法应用,进而导致群众民主期待的落空反致产生民主认知“逆反”心理。
(三)制度机制和参与民主空间的同步问题
制度是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当前,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顶层设计,明确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内涵,并不断强化制度保障,然而,顶层设计制度衔接与具体部署、实践落地之间仍有待时间和行动来推进。从民主场域实践来看,当前各项民主活动正在稳中有序开展,相关活动均有法律制度保证和规范引导,但是随着民主参与形式渐趋多元,活动范围愈加广泛,活动过程更加复杂,民主活动所产生的多元性治理问题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比如,在泛化场域中,群众因身份主体虚化需求表达不理性,可能造成的“多数人决策不科学”问题如何治理;虚拟场域中的民主反馈监督与事后评估问题如何健全等等。由于现阶段,全过程人民民主活动的治理依据主要来源于宪法性文件或者章程等,可依据性操作性并不高,容易造成在对照处理实际问题时不具体、不全面。此外,从制度情况看,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制度化民主参与途径主要为选举、信访等方式,人民群众的感受及参与仍然不足,不利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发展,从一定程度上也将影响人民群众对民主的观感。要在民主实践的指引下,尽力拓宽群众参与民主的过程及渠道,完善民主形式的同时,赋予民主更多内涵,这样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民主需求和意愿得到及时且充分的表达,保障人民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
四、路径优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建议
(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从当前民主模式来看,普遍采取的仍然是通过引导和激发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性来推动民主目标的实现,那么如何激发、保持并挖潜人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重要课题。一要不断拓宽人民民主参与的渠道。建议在发挥物理场域规范化活动的基础上,持续优化虚拟场域的样态,同时激活泛化场域的价值载体,以期不断拓宽人民参与的渠道。具体包括:加大民主活动开展力度,扩大民主活动知情力度,确保人民参与具有广泛性;创新民主活动形式,激发人民参与积极性及覆盖面;善于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智能化民主平台,便捷群众反映诉求;多渠道发布民主信息,提升人民群众的民主认知度等等。二要公平配置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关系。在民主活动开展中,要重视权利保障,适当限缩权力的边界,要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全面参与的知情权、表达权,比如采取事先告知、事先发放材料让群众熟悉的方式,通过群众集体选择专项课题主体,或者采取不公开发表意见等方式,解决权利与权力的“天然”不平等问题,保障群众的表达权。三要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组织作用。基层人大组织是对接人民群众的最前线,是回应人民民主诉求的直接窗口,是打通民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基层人大组织要善于立足于本职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丰富人民群众的民主活动形式,要多渠道宣介民主政策信息,吸引群众参与民主活动,在实践中丰富民主内涵。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的特征,因地制宜建立代表活动室,不断丰富代表走进群众的活动载体,真正实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四要善于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倡导虚拟场域、泛化场域作用,不仅要充分挖潜,又要适当规制,才能在主体多元参与下,通过寻求民主需求的平衡点,确保民主的一元价值构建。随着人民参与民主的意愿越来越强,引导人民理性表达、理性对待也摆上了“治理桌面”上。社会组织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是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善于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有利于准确把握和平衡多元主体在民主场域中“力”作用的博弈,共同推进民主价值的实现。
(二)健全民主机制建设
现阶段,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纵深推进,在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层次丰富的民主实践铺展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建设亟待健全。一要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是现代化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一方面要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善于通过多种形式、载体发布信息,确保人民能掌握有效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参与民主活动。另一方面亦要创新信息供给机制,在全面发挥虚拟场域、泛化场域群众获取信息的即时性、全面性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联合相关部门优化信息输送技术,建立信息遴选机制,保障信息公开效能。二要坚持全面反馈原则,实现民主活动“强交互式沟通”。要完善结果反馈机制,通过人民民主参与目标的建立和可达成性提升公信力;要强调结果反馈的时效性,“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可以结合群众的民主诉求界定反馈时间,确保群众在民主参与中更具获得感;要关注反馈的形式,通过匹配民主诉求情况,让群众满意的形式,比如涉密件应注重群众隐私,涉及民生利益的可以采取公开形式反馈,为民主实践开启加速度。三要坚持便捷原则,完善公平、公正、便捷、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活动开展监督评估,促进民主活动的不断改进。四要推行专业前置,保障全面民主与民主效能同提升。全面民主发扬与民主效能提升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可以通过专业前置予以调整。在专业技术领域的民主活动,可以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或者专业人才在民主活动前开展充分的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专业的分析判断,或者客观理性地预判几种决策选择的可能方案及后果,以便让人民群众快速根据其所认同的价值进行选择,作出表决,在避免被误导的同时保证了民主效能。
(三)强化民主法治保障
制度的理想特征是一视同仁。从整体上来看,当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已经较为完备,但如何把人民民主的原则、精神、要求落实到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渗透到国家治理等领域,全面强化和拓宽人民群众在多维空间和实践上享有充分行使民主的权利,实现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参政议政以及美好生活等的合理诉求,是全面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一要及时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法治化及时吸收并巩固民主的先进经验,筑强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坚实保障。二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参与民主活动过程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随着人民群众民主需求和期待的不断发展,民主的意涵在丰富的同时,对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程序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当前除了相关宪法性法律及相关法律体系中对我国人民民主权利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外,对于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活动的方式、途径及保障举措等应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在参与民主活动中有法可依,保障人民群众参与过程更加规范和有序。只有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民主体验、个性化差异和情感的前提下,通过选择合适的民主场域,才能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活动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民主实践。三要完善人民参与民主活动的利益表达机制的法治化建设,在三个场域中不断拓展和寻找适合人民参与民主活动的利益表达,提升人民群众在民主活动方面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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