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吴一凡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任命吴悦明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免去杨金顺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黄海瑞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主办: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254
闽ICP备:15026348号 切换PC端
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