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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4-09 09:4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21日620市委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察,并于202510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巡察反馈会后,立刻对照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紧密结合实际逐条逐项反复研究,同步抓好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每一项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动态更新。机关党组主要领导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意识,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亲自督办23个问题,先后专题研究整改工作5次、向常委会党组汇报2次,对每一项整改任务严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紧抓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强化政治建设、提升履职效能、建强干部队伍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后续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紧盯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完善一批长期管用的制度,持续巩固巡察成果,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2025年11月12日机关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进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政治引领与理论武装转化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习深度和实效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等重要论述,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深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举措,组织各支部围绕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学习,推动理论学习与依法履职深度融合。二是系统化学习部署,举办“立法法、监督法与地方人大的立法、监督工作”“数字时代的行政法学思考”“新修改代表法”等专题辅导6场次,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创新学习载体与形式,优化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运行模式,打造“人大讲堂”“青年说”两个交流活动平台,既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授课,又组织青年干部结合履职实践畅谈学习体会、交流工作思路,推动党员干部在互动研讨中强化思想淬炼、提升转化效能,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三是健全青年干部理论学习机制,推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青年干部常态化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近距离接受思想引领和政治熏陶;同时,在各党支部组织的处级干部学习研讨中,安排青年干部参与重点发言,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人大履职中的相关问题,结合岗位实际谈认识、讲体会、提建议,促进“传帮带”与“学思用”有机融合。

(2)针对理论指导实践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邀请法学专家为机关作《以习近平法治经济理论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讲座,2025年5月30日召开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座谈会。8月19日法定程序将《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补充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并作为审议项目。二是常委会领导带队前往全国人大、省人大征求意见,法工委、预算工委提前介入,联合市发改委、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立法工作专班,每周召开立法工作会,全过程主导调研、文稿起草、论证修改等工作,累计梳理修改建议204条,目前条例已进入二审阶段。

(3)针对机关党组领导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于2025年7月底制定并通过了《中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关键环节,为机关党的建设与“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深度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全面启动机关党组工作,于2025年7月底召开首次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机关党组成员分工安排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入解读3份内部制度规范,研究审议了“拨付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经费”等重要事项。依法依规常态化开展实质性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召开机关党组会议7次,全面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切实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协同提升。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4)针对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5年10月启动2026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通过在市人大网站上发布公告、上门走访、书面发函等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等征求立法项目建议。通过走访了解和座谈交流,推动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规范化建设,目前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均已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并制作相关牌匾上墙公布。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因地制宜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对意见建议征集情况详细记录并建立相关档案。今年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协助征集2部法规立法意见建议共23条、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6条。同时,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已建立分类别、专业化征求意见机制,根据法规内容针对性邀请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顾问、行业专家等参与立法调研及座谈。二是于2025年4至10月份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回头看”,邀请52名代表参与问卷调查等评议环节,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专委会委员、企业家代表、基层代表、律师代表等;邀请10名法律专家参与案件评查、14名法律专家参与庭审评议,监督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专业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5)针对服务保障全市大局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10月22日,环城工委实地走访了解我市空气优良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督促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时间节点,落实城市空气质量各项治理管控措施。10月31日至11月7日,预算工委围绕“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量)”等指标,赴丰泽、洛江、泉港、安溪等地深入了解完成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进一步督促政府及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加强分析研究、运行调度。11月5日,教科文卫工委赴鲤城、晋江专题调研,重点了解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等指标完成情况,督促有关市直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补齐短板。二是先后走访有关市直部门,深入各县(市、区)实地调研,召开全市财政经济、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座谈会和11场县区座谈会,深入了解“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聚焦‘十五五’规划,我来献一策”活动,收集建议180多条,形成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及“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三是经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已于2025年8月26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四是2025年10月调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完成省年度考核目标。五是2025年8月26日对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现场提问、现场答复,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六是持续跟踪问效,于2025年10月份调研市政建筑嵌入泉州特色元素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市资规局、市住建局于12月份完成规划研究成果。

3.关于推动新时代人大职能优势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6)针对履行依法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制定2026年度工作要点时,注重强化监督实效,计划开展监督工作38项,其中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1项、履职评议2项、满意度测评6项。常态化开展询问工作,2025年开展6次,2026年计划开展5次。二是2025年6月份开展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调研,并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涉台文物存在的“统筹协作不畅、保护利用不足、内涵挖掘不够”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三是分别于2025年7月24日、8月12日、9月28日开展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调研;10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四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粮食生产、乡村产业发展、农业农村主要领域改革、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5年8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泉州市实施“千万工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询问内容涵盖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基层医疗服务等涉及农口以外的专项工作。

(7)针对服务代表高标准履职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8至10月份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10月份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集中视察,督促推动各承办单位对A类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视,对B、C、D类建议进行持续跟踪督办,实现建议办理工作滚动提升。据统计,2025年的代表建议办理A类占比为65.42%,占比创历年新高;成功推动147件A类建议落实兑现答复承诺、16件代表建议从B类向A类提升和1件从D类向B类提升,转化提升率提升至38.31%,有效提升了建议成果的转化率和承诺事项的兑现率。二是每月均完成一次代表履职登记录入和审核;于6月份组织一期代表履职培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经各工委室、各县(市、区)人大层层筛选、严格评审,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至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1610件代表建议中评选产生50件优秀代表建议,并提交主任会讨论通过。三是各工委室在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中,更广泛邀请代表参加。2025年,邀请代表参加活动47次,代表参加176人次,共涉及83位代表,占市人大代表总数16.7%。其中,代表3人以下参加的活动开展27次,参加代表33位,占市人大代表总数的6.6%。

(8)针对服务立法质量和效率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及修改的法律法规进行持续性的收集、整理与研读,一旦获悉上位法出台或修改,及时依规启动法规衔接程序,从源头上、程序上有效保障地方立法工作与上位法同向而行、同频共振。二是经多次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等相关单位意见,已完成《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修改稿,并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9)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在11月3日召开的机关党组会议上,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压实“一岗双责”,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各支部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对照检查,强化内容审核,对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重新审阅,并督促有关人员对存在问题的材料补充完善意识形态方面的剖析内容,确保个人查摆问题全面覆盖“八个纳入”要求;对年度材料中意识形态部分存在前后雷同的问题进行核查,并要求有关人员限期提交重新撰写的材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二是认真落实“211”工作机制,将“八个纳入”逐项纳入人大日常工作,2025年9月3日在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通报了近阶段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12月1日,传达学习了全市网络舆情工作会议精神。12月3日邀请有关专家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加强舆论引导 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干部政治敏锐性和阵地管理能力。三是强化督导闭环, 扎实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2025年9月份印发《关于开展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组织各党支部围绕包括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内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项自查,并将自查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依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0)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9月4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了机关党建半年工作报告,做到分析形势、检查进展、解决问题一体推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闭环。二是进一步压实机关党组主体责任,机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领域日常工作。2025年12月,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重点围绕责任分解、制度执行、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督促完善。通过整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系统性明显增强,责任链条更加严密,整体推进质效持续提升。

(1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覆盖机关所有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结合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和权力运行实际,重新评估风险等级,杜绝“一刀切”定为低风险的情况,切实提升风险识别的精准性和防控措施的针对性。组织机关28名科级干部如实填报并更新廉政档案,为精准监督和干部管理提供支撑。二是推动廉政谈话走深走实,各党支部于11月以来陆续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廉政谈话,均紧密结合本支部党员所在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围绕履职用权、制度执行、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做到内容具体、分析到位、提醒及时,有效增强了谈话的实效性和教育意义。三是加强述责述廉材料审核把关,对2024年度述责述廉所有报告进行逐份审阅,重点核查内容真实性、问题查摆深度和岗位关联度,对存在表述雷同、泛泛而谈等问题的材料要求重新撰写,并建立审核反馈机制,坚决防止形式化、走过场。通过整改,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日常监督教育更加精准,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12)针对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机关党组会、秘书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督促做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巡察整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等工作。围绕市人大机关工作重点,做好人代会会风会纪监督相关准备,跟进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立法工作,推动相关工委室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推进立法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监察法等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素养。二是围绕市人大机关职能,走访相关工委室,深入了解人员配置、核心业务、工作程序和权力运行情况。积极运用监督检查、谈心谈话、信访举报、社会舆情等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做好日常检举控告办理工作,同时组织对历年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再起底,再梳理,注意深挖问题线索。三是组织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对相关规定和信访举报线索管理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流程等规定进行研究学习。对受理的相关信访件和有关问题线索,严格履行工作流程,按规定落实建立台账、线索研判、办理审批、研提意见、报批处置等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规范性。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执行情况、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情况开展监督,对存在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分析原因做好整改,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制度机制效用,强化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3)针对调查研究实效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5年7月16日修订印发《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保障常委会领导下基层调研若干规定》。二是2025年7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工作情况调研,深入乡村实地察看,重点调研少数民族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召开现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代表、群众意见,并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人才培育、规范民族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增强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的对策建议。三是2025年10月2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我市渔港经济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强化实效与满意导向。四是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十五五”规划编制、《关于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丝名城”建设的决议》执行情况等专题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2026年度监督计划制定,并邀请群众参与相关监督工作打好基础。

(14)针对信访件办理当二传手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融入市委“两中心一平台”建设工作,对涉及人大的事项由相关工委室进行“自办”。二是对交办的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要求承办单位依法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对承办单位逾期不反馈办理结果或存在答非所问、推脱责任等问题,按照规定进行跟踪督办。今年来发出信访交办37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理或反馈。三是认真梳理归纳、分析研究,协调化解一些群众长期信访的积案,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15)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签批流转程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全国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福建省各级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福建省各级人大机关文件印制规范》等有关规定,2025年8月18日邀请业务专家授课指导。二是每月对网站各个栏目进行检查,及时对未更新的内容进行更新,目前“研究探索”栏目内容已经更新至2025年,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公布。提高宣传稿件的质量,采取文章高频更新、提高文稿编辑质量、精准推送等方式,提高官网和公众号文章点击率和阅读量。三是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及时进行地方立法工作法律条款的政策解读,并多渠道发布,确保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立法的意义、内容。如,针对刚出台的《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刊印正式法规单行本1500册,通过《泉州晚报》、人大网站、常委会公报等方式发布正式文本、草案说明及审议结果报告等相关资料,对地方性法规制度设计进行解读。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16)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7月起停止向老干支部组织委员发放整理党建工作费,于12月23日在办公室例会通报相关情况,重申财经纪律,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于2025年11月21日将额外发放的整理党建工作费追回。

(17)针对专项经费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5年9月份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将省人大代表年度调研活动经费补助标准适度提高。二是于2025年9月份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从我市历年结余的省代表履职活动经费中配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省人大代表所在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开展联系群众活动。

(1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二是根据泉财资〔2025〕106号文件,结合2025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对1107件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明确存放地点、使用人或管理人,并做好资产卡片更新。三是组织行政接待科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要求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19)针对合同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21年以来签订的各类合同,围绕主体信息、核心条款、签署手续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规范完善了相关要素。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签订、谁主导担责,谁执行、谁全程负责”的原则,强化合同风险防范,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为单位经济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20)针对资金支付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对接,今后将逐月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费用,杜绝提前预付。二是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专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花圈慰问金等费用列支标准与渠道;重新修订并印发《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慰问事项的规定》。三是明确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将长期严格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1)针对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述职报告内容,重点查摆个人不足。召开机关党委会,向各支部书记传达相关要求,明确2025年度述职评议将严格包含履职实绩、问题剖析及改进计划三部分,杜绝以党组织名义代替个人述职,确保问题查摆覆盖率达100%。二是深化支部建设培训,提升党务实操能力。订购《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向全体党务干部发放,组织各支部对此进行重点学习,重点强化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及换届程序规范操作。三是健全换届提醒机制,严控任期管理节点。建立支部任期动态清单,机关党委在支部任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发出提醒、指导启动换届筹备工作。针对个别支部2023年延期换届问题,已完善相关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当前各支部已按新机制启动换届前期准备,确保新一次换届工作严格依规、按时完成。

(2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明会议纪律,明确要求所有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委员须逐一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在后续召开的党委会议上,所有研究事项均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逐项讨论、集体作出决定,有效杜绝“会而不议”现象。二是强化过程监督与规范管理,对2024年以来的会议记录和决策程序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核查议题讨论完整性、表态顺序合规性等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改进。通过整改,机关党委会议决策程序更加规范,集体领导作用有效发挥,民主集中制执行质量明显提升。

(23)针对党建业务融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一体谋划、协同推进。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作为核心思路,将立法调研、监督项目、代表活动等常委会中心工作纳入党建计划,明确各支部年度重点任务。如,第三党支部参与市直机关“旗帜领航·项目提效2025计划”,将“法治护航世遗文脉 红色引擎赋能古城新生”作为党建重点项目,运用“党建+法治”模式,构建法规体系、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开展主题党日、建立多级监督机制,推动世遗保护与文旅经济深度融合。二是拓展融合路径,搭建党员作用发挥平台。组建“海丝先锋”党员突击队,开展“三对标三比拼”党员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在立法调研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如,法工委党员干部分片联系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带头深入街巷、社区,召开“厝边头尾”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千余条。三是注重成果转化与跟踪问效。围绕“党建+立法”“党建+监督”“党建+服务”等主题,组织“三会一课”活动,推动形成高质量建议和制度成果。如,第二党支部组织赴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开展“汲古润今守初心,党建引领促发展”党日活动,推动文旅产业发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目前,党员干部对党建引领业务的认可度明显提升,党建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的良好格局正在形成,“两张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2.关于机关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2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工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召开机关征求意见会,听取机关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同时,从严审核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查摆问题不具体、原因剖析不深入的,一律退回修改,确保材料见人见事见思想。二是批评环节更加动真碰硬,在2025年11月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会前专门强调相互批评必须直奔主题、直指问题,严禁以工作建议、表扬性语言代替批评;会议主持人对发言中出现的“和风细雨”倾向及时提醒纠正,对未按要求开展批评的同志现场督促补评,切实增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辣味和实效。通过整改,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明显增强,组织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25)针对党组织活动缺乏创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创新“三会一课”形式,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深度融合。组织党员在立法调研一线开展“三会一课”,如在泉州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过程中,组织党员在22处遗产点开展现场学习研讨,通过实地考察、案例分析、互动讨论等形式,将党的理论学习与立法工作有机结合,使“三会一课”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二是创新主题党日活动载体,打造特色党建品牌。赴“泉州清廉馆”开展“严守纪律底线 涵养清风正气”主题党日活动,将廉政教育与立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党员赴“忆初心”党员教育基地和市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深度融合。丰富活动内容载体,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组织党员深入社区开展“厝边头尾”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千余条。

(26)针对换届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5年11月3日已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换届的核心规定与关键流程。正深刻汲取相关经验教训,着力完善制度设计,为即将开展的换届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27)针对党费收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部梳理自查,发现部分党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存在漏缴、少缴情况,后续均已补缴到位。二是严格执行年度党费标准调整机制,于2025年11月向各党支部发出《关于调整机关党员应交纳党费数额的通知》,对机关全体党员党费交纳标准进行调整。今后每年严格按党内及上级党组织规定进行一次核算,确保党费缴纳标准及时准确调整。目前,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有序,核算准确率100%。三是启用工商银行党费云平台,实现党员在线缴交党费,党员党费从个人账户直接汇入机关党委党费专用账户,目前平台运行稳定。同时,每年定期对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公示,主动接受党员监督。

3.关于队伍建设与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28)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5年11月3日组织办公室人事科经办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落实选拔任用“凡提四必”工作要求。二是根据2023年10月干部职级晋升和选任工作党组会议纪要及会前准备材料,补充相关材料。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选任工作流程规范》,明确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等要求,提高选任工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三是于2025年11月3日组织经办人员加强学习《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并于12月初修改完善形成《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选任工作流程规范》。

(29)针对干部档案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组织部干部信息管理中心、档案室沟通联系,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收集,目前已补送1批20人次科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二是2025年12月初完成干部考察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2020年11月以来的干部考察工作档案中的《谈话对象登记表》进行规范补充并存档。三是根据最新干部人员情况,已更新全国公务员信息系统人员信息,并完成202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以系统信息为基础,以及市委组织部实时反馈的档案情况,对干部工资、奖惩材料、培训材料进行归类并移送组织部。

(30)针对队伍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自2025年5月巡察反馈后,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警示教育会,通过通报案情、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实现机关全体干部全覆盖。如,2025年11月10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研讨交流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吃心”不改  纠风不停》。将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纳入2025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对相关支部进行专项提醒和指导,推动警示教育工作全面规范落实。目前,警示教育已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已对巡察指出的存在“企业兼职未审批”的退休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其提供相应说明材料。今后将加强与组织部、民政局的联系,及时掌握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情况。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泉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管理系统,对证照领取情况变动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打印《证照领取单(存根)》和《证照归还单(存根)》,并由领取/归还人员签字后归档。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实时更新《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细化登记信息,详细登记持有证件数、证件有效期、借出时间、归还时间等要素。四是2025年6月份组织125名市人大代表在市委党校培训,在开班动员领导讲话中对代表遵规守纪、维护人大权威和代表形象提出要求;邀请专家向代表作新修改代表法解读,详细介绍代表遵纪守法方面的要求;2025年8月份向市人大代表发放新修订的代表法文本和释义书籍;于本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前,向全体代表播放换届纪律廉政教育宣传片,今后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再次播放。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3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巡察反馈后,机关党组及时组织深入学习整改要求,引导各工委室从政治高度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相关案例开展反思交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明确各工委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直接责任人,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对推进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确保压力传导到底。二是坚持由点及面、系统施治,各工委室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主动排查同类风险隐患,重点在内部管理、廉政防控等方面查缺补漏,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治理一类问题”转变。三是推动整改与业务同频共振,在谋划2026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立法等重点任务时,各工委室同步嵌入整改要求,把整改措施融入履职全过程,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实际成果。目前,整改工作已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融合、从局部纠偏向整体提升的转变。

2.关于长效整改治本效果不佳的问题

(32)针对长效整改治本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5年8至10月份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10月份组织对12件建议开展办理情况集中视察,听取16个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督促承办单位全面梳理问题、补齐短板、促进转化。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组织对2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承办单位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提升办理实效,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二是结合低空经济调研,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并召开座谈会,强调“答复”不等于办结,“满意”不等于落实;选取第1262号“关于加快推进泉州市数实深度融合赋能新型工业化的建议”作为重点代表建议件,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取得良好成效。

3.关于整改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33)针对整改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5年11月3日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文件,在今后考核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联系,认真学习其他机关单位先进经验,目前已形成《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职能工作得分、承担机关公共事务加分情况进行修改,并于2025年12月4日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三是强化考核正向激励作用,持续落实市委担当者选树要求,积极向市委推荐重实干、重担当、重实绩且符合条件的干部列入职级晋升、提拔交流的人选范围,激发干部主动作为积极性。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坚持常态长效,建立回头看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结合,与深化拓展“三争”行动部署贯通起来,主动融入市委中心大局,推动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人大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8389815;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主楼1819室,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rdjg@163.com

 

中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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