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3 08:02]
市人大常委会:
收到《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泉人大〔2021〕61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委、资源规划局、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所提5个方面审议意见做好整改提升工作。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精准定位,厘清发展目标方向”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加强规划引领。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围绕市属国企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国企与县(市、区)国企,市属国企之间的对接合作和市属国企与社会资本混改等4条路径,合理调整市属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市属国企做强做优做大,进一步增强与全市工作目标的匹配度,不断提升市属国企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将“十四五”发展目标细化到每个年度,推动市属国企落实落细,逐条制定落实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促进“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见效。
(二)优化资本布局。不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着手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在城市新区开发建设与运营、古城保护和文旅融合、公共服务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战略性资本运作等六大领域的发展任务,指导市属国企聚焦六大领域,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助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2021年以来,市属国企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结构,加强项目监管和运行调度,累计完成投资173.5亿元,同比增长10.4%。
(三)建立“智库”支撑。组建市国资系统企业投资评审专家库,涵盖工程、法律、经济、审计、资产评估等多个领域,指导督促市属国企进一步提升投资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快培育专业化投融资团队,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提升企业市场化投资能力。市国投公司、产投公司、创投公司、基金公司、新能源公司已培育形成各有分工又相互协同的投资管理团队。
(四)实施对标赶超。推动国有企业对标先进,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分别选择3至5家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对标,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围绕“对标福州、赶超漳州”目标,自加压力,实施国企发展赶超计划。“十四五”期间,市属国企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年均增速由原来的10%提高至15%以上。2022年市属国企主要生产经营指标预期目标提高至力争实现资产总额2852亿元,净资产1420亿元,年营业收入350亿元,打造1家资产超千亿企业,力争实现1家企业上市。
二、关于“突出重点,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做强做精主业。一是制发《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主业管理规定》(泉国资发改〔2021〕229号)和《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泉国资发改〔2021〕230号),加强市属国企“非主业”“非控股”“非本市辖区”投资项目的监管,推动企业培育业务,提升投资效益。二是加快“一非两资”企业清理,督促市属国企对业务进行二次整合,认真梳理近3年连续亏损且不符合发展定位和布局方向的子企业,清理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辅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和收益率。三是围绕我市“六三五”产业体系和县(市、区)产业特色,鼓励和支持市属国企通过资源要素互换、合作成立公司、兴办园区、企业联合协作等形式,深化与县属国企开展合作,拓展县(市、区)市场。城乡供水、原水运营、排水管理一体化,公共交通运营一体化加快推进;县(市、区)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中国陶瓷电商物流园2021年12月31日开园、首期签约入园20家企业。
(二)强化项目支撑。谋划建立市属国企“十四五”项目库,形成项目156个,估算总投资2249亿元。紧扣中心市区一体化开发建设要求,梳理项目清单,形成“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发展梯度结构。服务“海上泉州”建设,加快推进斗尾造船厂招商工作,引入大型央企招商局工业集团参与泉州船厂合作,延伸壮大海工装备产业。支持泉州城建集团紧扣“一湾两翼三带多支点”城市发展机遇,聚焦片区综合开发核心业务,采用“公司+指挥部”运作模式,稳步推进西华洋片区、后埔片区、金崎片区、后渚莲垵片区、南滨江片区等10个片区项目及老旧小区的更新改造。
(三)加强资本运作。一是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发《泉州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泉国资发改〔2021〕231号),规范市属国企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流程、决策程序、审核事项等。2021年以来市属国企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10家,引进社会资本10.63亿元。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拓展与省属国有企业合作,策划生成意向合作项目63个。与社会资本合作孵化重大项目,新设3支总规模155亿元的市场化投资基金,引入宇极高端化工、宏芯科技、中石光芯等项目。三是加快市属国企上市步伐,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建立上市资源后备库。四是提升市属国企融资能力,5家市级国资集团公司均实现主体信用评级AA+及以上,2021年累计融资145.2亿元。
三、关于“激发活力,健全考核补偿机制”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完善运作补偿机制。制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市属国企提升承载政府性投资项目运作实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泉财企〔2021〕264号),健全完善补偿激励机制,支持市属国企增强承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合理安排市级国有资本收益1.15亿元,支持市属国企加快转型发展和做强做大。
(二)健全考评激励机制。一是完善分类分版块业绩考核机制。根据市属国企的职责定位,在考核指标和指标权重设置给予区别对待。公益企业归类合并进行单独考核,在考核指标选择和权重安排上体现与商业类差别;对商业类企业从事的公益项目,列入工作任务进行定性考核,在经济效益指标考核时进行口径调整。在2020年度业绩考核中,对直接监管商业一类企业突出考核主营业务,区别对待不同利润来源及构成,对主营亏损在业绩考核中考核得分给予限制,并引入净资产收益率全国对标。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任期考核,分值占20%权重。三是健全股权激励政策。落实《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细则》(泉国资考核〔2020〕208号),支持市属国企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市场化经营子企业或项目实施超额利润激励的,实行工资单列管理,不受工资增长幅度限制。四是推动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市属国企立足实际,广泛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均已修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内部分配改革试点和中长期激励试点方案。
四、关于“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压缩管理层级。深化市属国企改革,指导督促市属国企制定压缩管理层级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有序推进四级及以下企业整合,累计减少四级及以下企业11家,确保到2022年6月底前将管理层级原则控制在3级以内。指导市属国企按照资产同质、经营同类、产业关联的原则,加快业务资源二次整合。支持市金控集团以中泉(集团)公司为主体,重新整合泉州五矿集团、泉州轻工工艺等5家外经贸公司业务资源,统一归集经营。支持泉州城建集团成立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司,整合7家企事业单位资源优势,实现融合创生、聚力发展。
(二)重构组织架构。指导市属国企按照“机构精简、岗位精炼、人员精干”的原则,研究落实人力资源规划具体措施,修订“三定”方案,根据主业发展目标,定组织架构、定职能、定人员,杜绝“总部机关化”现象,切实推行“扁平化”“大部门制”“项目制”管理。
(三)健全用人机制。一是深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市属国企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在条件成熟的子企业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已有4家市属国企选聘6名职业经理人。二是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推动市属国企修订招用工制度,持续加大招聘力度。2021年市属国企提供479个岗位,公开招聘509人,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166名,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81名,硕士研究生24名。建立“一企主办、多企共享”联培机制,按业务模块自下而上精选确定企业高管研修、精英储备、党务工作(企业文化)、人力资源、供应链管理、数字化管理等6个专业培训班,推动实现市属国企师资共享、课程共学、成长共促。
五、关于“同向发力,全面加强国资监管”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深化改革,推进国企作用发挥。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等精神,聚焦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围绕我市长期战略目标和未来5年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立市属国企“十四五”项目库,抓大项目、大抓项目,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二是制定泉州银行关于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泉州银行深化改革,提升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聚焦主责主业,增强金融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发挥“财政+国企+金融”联动效应,助力市属国企用好金融工具组合拳,综合运用好股权投资基金、政府专项债券、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推动国有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证券化,加大对高端制造、半导体、新一代信息技术、精细化工、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助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转变职能,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一是贯彻落实《泉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按照以管资本为主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修订出台国资监管提示函、企业利润区别化考核、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等18项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开展对标管理提升行动,重点围绕企业战略管理、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管理,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二是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指导市金控集团制订《关于印发〈泉州财政局委托管理市属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泉金控〔2021〕183号),进一步完善市属金融企业工资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福建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制订,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为后续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机制打好基础。三是持续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编报工作,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泉财资〔2021〕222号)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提质扩面的通知》(泉财资〔2021〕163号)等文件,从强化资产报表编制、资产配置标准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四是深化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从完善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建立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土地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范国有土地抵押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行增存挂钩机制,倒逼盘活存量。
(三)多措并举,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一是按照权责法定原则,围绕“管什么、怎么管”,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和授权清单,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督职责边界,全力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推进阳光监管,依托市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进一步规范市属国企产权交易、物资采购管理。加强市属国企专项监督,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行动”及重点项目攻坚活动、财务会计信息等专项督查检查30余次,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持续推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重大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做好市属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前期工作,加快信息化监管工作步伐。二是贯彻落实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机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和财务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对泉州银行实施直接管理和穿透监管,抓好重大事项预沟通制度落实,对委托市金控集团等管理的金融企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备案或审批制度,推进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加快改革发展。三是开展“新法面对面”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及其同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场宣讲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四是全面实施“多规合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不断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执行刚性,确保一张蓝图画到底、建到底、管到底。开展存量用地盘活深度攻坚,深入开展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规则,继续加强试点探索,确保按照上级部署完成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五是加强审计监督,完成市属国企2020年度采购业务、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指导企业实施审计项目60个,督促企业抓好问题整改,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实施情况、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审计方案,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建议,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规范国企运营与管理。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