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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2-01-14 18:18]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全市国有企业情况。全市纳入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904户,资产总额7667.7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170.29亿元,营业收入372.74亿元,净利润5.57亿元,上缴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90亿元。

2.市本级国有企业情况。市属国有企业346户,资产总额1841.0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75.59亿元,营业收入233.80亿元,净利润12.22亿元,上缴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28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全市国有金融企业情况。全市有地方金融企业29,所属子公司32,资产总额3711.80亿元、负债总额3359.6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52.18亿元,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66.90亿元,营业收入113.88亿元,净利润24.63亿元。其中:市属金融企业10,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45.05亿元、占比67.34%;县(市、区)属金融企业19,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21.85亿元、占比32.66%

2.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情况。市属金融企业10,资产总额1631.47亿元、负债总额1493.42亿元、所有者权益138.05亿元,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45.05亿元,营业收入40.22亿元,净利润5.88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全市纳入编报范围的单位3237户,资产总额1557.63亿元、负债总额254.01亿元、净资产1303.62亿元。

2.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市本级单位363户,资产总额651.42亿元、负债总额26.16亿元、净资产625.26亿元。单位户数占全市的11.21%,资产总额占全市的41.82%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矿产资源情况。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46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9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8种、非金属矿产18种、水气矿产1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有84个,其中大型2处、中型14处、小型68处。矿产资源呈现二多、三少、一集中特点:二多即非金属矿产多,贫矿多;三少即金属矿产规模达大型以上的矿床少,富矿少,能源矿种少;一集中即主要矿产分布相对集中。

2.林草资源情况。全市森林面积65.7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8.70%,森林蓄积量4017.74万立方米,其中国有476.35万立方米,占比11.86%。全市林地面积62.4699万公顷,国有林地3.48万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26.39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38.54%。省属国有林场9个,经营区林地总面积53.42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46.00万亩。全市草地面积13338.04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6.43公顷,占草地总面积0.05%;人工牧草地面积10.76公顷,占草地总面积0.08%;其他草地面积13320.85公顷,占草地总面积99.87%

3.海洋资源情况。全市区划海域面积5742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541公里,居全省第四位。沿海岛屿星罗棋布,根据《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泉州市海岛270个(含金门县),其中无居民海岛266个(含金门县101个),有居民岛屿4个(含金门县2个);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岛屿162个(含金门县69个)。

4.自然保护地情况。全市现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6处,总面积73612.66公顷(含交叉重叠面积,下同)。其中包含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4个风景名胜区、2个地质公园、1个湿地公园及1个海洋公园,面积共50242.53公顷;另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3个、面积23370.13公顷,县级森林公园15个。目前泉州市无市、县级自然保护区。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1.国资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一是深化国资机构职能转变。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确定权责事项35项,修订办事指南49项,对涉企审批(核)事项全部明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办理依据,进一步厘清理顺出资人与企业间的权责边界。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国资系统内审工作成效的总结,对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企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投资和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企业通过财务分析促进管理,夯实家底、盘活资产、提升效能。定期做好所出资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不断优化监测方式,突出监测重点,推动企业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上线全省首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市属国企大宗物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限额以上购买服务。加强制度监管,修订出台资产评估、资本运营、工资总额管理、业绩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党建、职业经理人选聘等20项制度,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四是加强责任追究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指导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指导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依据,督促县级国资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实现市县两级国有企业责任追究工作全覆盖。

2.国有资本作用有效发挥。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制定《所出资企业扩大投资活动方案》,抓好106个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社会经济基础性、关键性领域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所出资企业全年完成投资157.1亿元,较2019年增长46.14%,有效发挥国有资本在片区开发、古城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领域的支撑带动作用。片区开发建设方面,推进城东片区、东海片区、北峰-丰州片区及海丝新城开发建设。重点抓好西华洋滞洪片区改造工程征迁工作和城东片区埭头安置小区建设。古城保护方面,推进29条背街小巷综合保护提升工程,中山路(涂门街打锡街段)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通过验收,小山丛竹复建工程、正音书院、丁荣银杏民宿等项目竣工投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承建的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二期病房楼、丰泽幼儿园城东校区、市老年大学城东新校舍等项目竣工验收。城东中学过街天桥通行,东海泰禾过街天桥和江滨北路交通提升项目基本完工,泉州市首座电梯人行天桥开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重点抓好兴泉铁路泉州段、福厦客专泉州段、厦漳泉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等项目的出资任务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方面,持续参与泉州芯谷南安园区、晋华集成电路、牧月无人驾驶项目、海丝时间中心项目等高新企业投资,参与投资闽西南基金。国有大数据服务公司运营步入正轨,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文旅加快建设。

3.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加快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泉州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全面系统推进改革发展。一是持续深化整合重组。进一步推进市级国资集团公司内部行业相近、业务同质、板块重叠的权属企业二次整合,加快形成业务有进有退、企业优胜劣汰、板块专业化经营、管控精干高效的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市县国企资源整合,市级公交成本规制和市域跨区公交线路市县两级财政补贴分担管理规定成功落地,泉州港务集团成建制并入省港口集团,供水城乡一体化实现向丰州片区供水。二是现代企业制度日趋完善。不断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推行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从身份管理、职级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管理人员选用和退出机制、市场化用工管理机制、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更加规范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出台《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规定》《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加强与省企、外企、民企战略合作,通过项目对接投资持股,推动9家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顺利实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出台《泉州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推进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国有企业主动对接属地政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移交30684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3084名党员至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居)实行社会化管理。

4.国有企业党建坚实有力。一是政治建设不断深化。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企业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四步三看制度,通过专题研讨班、专场宣讲报告会、学习强国、党员e家、泉州国企微学堂等平台,线上线下抓好国资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学习。二是基层党建持续强化。构建企业党建工作绩效管理体系,实施计划执行评价改进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定《泉州市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明确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6大类26项重大经营管理思想,厘清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二)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规范到位

1.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一是按照中央、省完善国有资本管理部署要求,抓好《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泉委发〔20199号)及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的有效落实,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对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实施直接管理和穿透监管,实行重大事项预沟通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备案或审批制度。二是印发《泉州市市属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泉财企〔2020100号),健全市属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在严格执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细化具体化,不断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

2.强化国有金融资本履责监管。一是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对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金融企业,实施直接管理和穿透监管,加强重大事项管理,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落实财政部门出资人身份不变、管理规则不变、管理责任不变、全口径报告职责不变的原则,抓好委托管理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的备案和审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涉及公司重要治理文件制订及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及时备案和审批;通过派出国有股权董事,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金融企业董事会、股东会议案,参与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二是履行好财务监管职责。严格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财金201056号)等制度规定,有效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国有金融企业监管要求,及时编报金融企业季度财务快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转让、国有产权交易、呆账核销、绩效评价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等工作,切实规范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提升金融企业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3.推动金融企业深化治理改革。一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引导金融企业坚持以《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规定为准则,持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着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完善章程、管理办法、工作细则等制度,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控合规机制建设,提升三会一层决策的科学性和制衡的有效性,不断优化治理流程,夯实治理根基。二是健全资本管理长效机制。督促金融企业不断健全内部资本管理机制,完善资本管理及资本压力测试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资本规划评估及资本充足监测,优化风险加权资产管理,强化风险限额引导及资本绩效考核,不断提升资产配置及使用效率,坚持内生积累与外生资本补充并重,为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本支撑。三是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引导金融企业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相关制度要求,如实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深入分析和核实年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化的各项因素,真实反映国有资本运营结果。

4.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以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为抓手,引导泉州银行和全市农信社系统充分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作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满足重点领域金融需求,提高金融创新和服务能力,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分险机制,放大担保倍数效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40.97亿元,融资在保余额41.67亿元,较2020年年初增加33.65亿元,增长419.58%;落实疫情期间担保费减免政策,为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减免担保费347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扎实有效

1.组织资产清查,夯实管理基础。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印发《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泉资清办〔20201号),围绕摸清资产家底、完善监管系统、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资产效益等目标任务,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依法界定资产边界,依规明晰资产权属,严肃资产清查纪律,全面掌握资产规模、分类和使用情况。

2.落实分类处置,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针对资产清查发现问题,研究制定《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类处置方案》(泉资清〔20211号),根据单位不同性质、资产不同状况,立足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和保障事业发展,分门别类提出处置办法,采取产权划转、委托运营、公开出让等方式有效盘活资产102 宗。

3.研究制定措施,巩固清查成果。印发《关于落实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泉资清办〔202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泉资清办〔20212号),提出7条针对性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围绕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出10个方面规范加强管理措施,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防止前清后乱、问题反弹,巩固清查成果。

4.深化绩效理念,试点绩效评价。2020年我市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首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设区市,选择泉州师范学院等6家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泉财资〔2020211号),组织6家试点单位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指标与资产年报数据相结合,倒逼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促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试点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四)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利用优化创新

1.抓管理促开发,土地利用不断完善。一是推进实施重点项目用地报批专项攻坚主动靠前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分类推进报批,推动资源要素优先向重点项目集聚。2020年全市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项目158个、面积1.7万亩,全面完成145个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87个产业项目前期工作专项攻坚任务。二是加大供地力度,科学把握土地出让的规模、结构、时序和节奏,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2020年度完成招拍挂出让用地504宗、面积18720亩(超额完成56%),成交金额344.9亿元(同比增长18%),全市土地出让成交总额及中心市区土地出让成交金额均创历史新高。三是建立项目台账,全面摸清情况和底数,确保分类处置到位。2020年全市完成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面积近1.8万亩,处置率超额完成部、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

2.抓品质提能级,空间布局不断优化。一是规划编制成果丰硕印发《泉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至2020年底88%的市县已完成规划大纲编制,75%的市县已形成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位居全省前列,其中晋江村庄规划编制五留经验做法在全省空间规划工作会上作典型交流。二是聚城畅通落地实施策划生成19聚城畅通工程项目,重点实施一环湾全线快捷化、中环城全线贯通、高快一体化衔接,强化中心市区与周边组团的快速连接,着力打造三湾十射一联全覆盖的立体交通网络。三是城市更新稳步推进收集中心市区可供用地基础资料,为城市设计梯度推进和后续片区开发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生成中心市区存量用地和成片改造项目。四是生态连绵带建设成效显著。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进覆盖城市规划区2980平方公里范围的生态连绵带系统规划建设,着重打造主城生态连绵带、晋江生态连绵带、洛阳江生态连绵带、百崎湖生态连绵带等示范性项目,形成以一湾一环十廊为骨架的蓝绿交织、疏密有度、山城海共融的城市空间格局。五是名城保护扎实有力,配合做好申遗工作,扎实推进《泉州系列遗产管理规划》编制。完成中山路骑楼建筑具体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成效得到市人大调研组充分肯定。

3.抓保护促修复,坚决筑牢生态屏障一是强化保护,把红线守加强和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管护工作。明确严控新增围填海、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要求。持续推进陆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二是强化整治,让矿山更绿2020年,全市完成投资2783万元,全力实施石狮全市域废弃采石场等4个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包,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面积约61万平方米。德化县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为全省入选仅有的两个地区之一。三是强化修复,让海洋更。海岸线修测成果数据上报国家级审定,策划生成3个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其中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泉州湾海域)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660万元,为历年来我市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单个项目金额最大的海洋生态修复保护项目。

4.抓创新优服务,人民福祉持续增进。一是不动产登记更便捷。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中心市区抵押注销、查封、解封登记实现即办。扩大不动产抵押登记直连覆盖面,至2020年底全市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的金融机构达到160家,通过专线直连方式办理抵押登记约9.73万宗。建立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常态化办理机制,推出个人无房证明自助查询和验证服务。二是审批服务更优质,积极推进多测合一,实现事项、材料、时间和费用四减少。持续推进马上就办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一趟不用跑”和免费邮寄办,全程网办率达73.08%三是地灾防治更有效。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33处,已整改32处。有序推进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四是脱贫攻坚更深入。下达安溪、永春、德化3个县基本农田管护资金2297万元,其中下达省级贫困村基本农田管护资金1235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护维修、耕地地力提升、保护标志维护。下达2020年度扶持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村镇规划建设项目、300万元用于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

5.抓调查推试点,资源家底全面摸清。一是国土三调圆满收官。全市11个县(市、区)三调成果均通过国家级核查,完成初始调查图斑97万个、统一时点更新调查图斑10.6万个、跨地市接边图斑2699个,错误率全部低于1%,在多轮省级、国家级核查中成果质量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得到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充分肯定。二是清查试点取得突破。晋江市、南安市基本摸清了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海洋5类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基本掌握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方法体系,并探索形成符合我市特点的清查思路和工作经验。三是确权登记有序推进。建立由政府牵头,财政、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林业、水利、海洋渔业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协调机制。四是农房调查全面完成。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地籍房屋调查任务,涉及农村宅基地宗地总数约146万宗,总占地面积约36.2万亩,房屋约148万栋,总建筑面积约4.8亿平方米,创新第三方成果抽检县级互检专家验收的三级验收机制。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扎实有力

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按两个统筹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促进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盘活闲置资产。一是开展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剩余资产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2004年以来鲤城区政府、丰泽区政府、泉州城建集团、文旅集团开发建设管理的47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购置)、安置(销售)及剩余资产进行审计调查。审计核实47个项目的剩余资产共19015面积96.58万㎡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剩余资产处置工作,推动一批剩余房源上市交易有效盘活利用剩余资产。二是开展市本级挖掘财力财源专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梳理存量资产,重点检查国有资产和资本运营管理、土地收储和存量情况。三是促进企业国有资产规范管理运营。按照国企审计五年一覆盖的工作思路,对文旅集团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进行专项审计,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及时开展文旅集团资产管理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梳理公司所管理资产现状,积极与属地政府协商解决使用(占用)资产问题,创新盘活闲置资产方式和资产运营渠道,打造一批较有吸金能力的项目,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建立地方存量资产管理机制。推动制定《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类处置方案》《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运营方案》等文件,建立已收储未供应储备用地项目基础数据库,对部门公有房产和国有土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从自查自纠到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严格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办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提出进一步落实责任、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摸清底数、规范资产权属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盘活、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等4进一步的落实措施,从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等11个方面落实整改任务,形成《泉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泉政函〔20215号),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

一是抓好资本布局优化,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施项目带动,推进项目投资和建设早落地、早见效;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加强基金运作管理,深化闲置国有资产整合利用,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持续推进整合重组,加大对行业相近、业务同质、板块重叠的权属企业二次整合力度,以及市县两级公交、自来水、安保等战略性整合。二是着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选人用人、公司治理、薪酬绩效机制上不断完善,坚持高效管理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强化企业内控建设,加强财务、预算、风险、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产学研合作,整合大数据资源,打造优势品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三是持续深化职能转变,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强化激励约束,增强各项经营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和责任意识;强化投资管理,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对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重要资源、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强化实时动态监测,推动国企健全完善财务分析机制,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相结合,加大对国企董事会决策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四是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贯彻落实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金融监管政策要求,落实好分级分类管理,扎实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规范地方金融企业运营管理,做大做强做优国有金融资本,发挥国有金融资本集聚效益和引导带动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五是把握新时代党建总要求,不断提高国企党建质量。坚持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健全国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将企业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业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切实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效

一是有效落实资产管理职责,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资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健全从资产入口出口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机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会计核算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相互协同,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加快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探索实行资产绩效与资产配置、预算安排挂钩的联动机制,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切实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二是持续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以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为契机,加大对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三是抓好绩效评价试点提质扩面,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总结试点经验,选择代表性试点单位,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逐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方法,研究分析结果运用模式,形成绩效评价倒逼机制,充分调动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稳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规划管理

一是全力做好资源要素保障。推动资源优先向工业项目集聚,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重点民生项目用地,统筹全市占补平衡指标,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占补指标需求;探索建立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市属国有企业合作开展土地联合收储工作机制,合理把控用地供应节奏,确保土地市场平稳有序;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工作纵深发展,实施清单化、销号制管理,做到处置一宗、销号一宗;有序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分类施策和开发利用。二是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框架。加快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逐步整合全市各类用途管制依据,优化用途转用审批、许可程序,制定管用可行的用途管制规则;强化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推动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理论体系、资源核算体系,完善资源资产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自然资源承载力动态监管机制。三是全面开展国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规则,继续加强试点探索,在全市适时推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是提升国有自然资源数字化水平。整合信息化资源,建设省市县上下贯通、部门高效联动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共享归集一平台、业务协同一条链、资源管理一本账,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自然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监管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和数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