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辉灿带队赴鲤城区、南安市、安溪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就泉州美食传承发展立法工作进行调研。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市政府副市长王春雷出席。

调研检查组深入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农贸市场、中小学食堂、供校大宗食材销售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冷链物流企业、生猪养殖场、屠宰企业、茶叶种植基地等点位,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同步跟踪督办食品安全领域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收集县乡两级人大、政府和行业协会、食品经营主体对泉州美食传承发展立法的意见建议。

调研检查组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创造了宝贵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又多次就食品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四个最严”要求。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严从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强化法治思维,逐条对照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规定,进行全面体检,聚焦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养老机构食堂、外卖平台等重点领域,推动我市食品安全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要坚持立法为民,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细化举措,系统总结实践经验,找准共性问题,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快推进泉州美食传承发展立法,为建设“世界美食之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预算工委|作者:郑良春
一审:林秉弘|二审:施雅婷|三审:王文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