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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官网+人民日报时评,一天三次点赞泉州!

[2025-07-16 15:30]

 


 

7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让地方立法成为发展“推进器”——以地方立法促进基层善治》的评论,文中表扬了泉州的立法工作:《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让优秀历史文化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这些具有鲜明特色的立法,因地制宜聚焦解决本地区的特有问题,为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写下生动注脚。

 

同一天,全国人大官网接连刊发两篇文章,点赞泉州立法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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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以法治方式守护

城市的“根”与“魂”

 

过去十年,福建省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地方立法权过程中,高度聚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构建起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已先后出台7部历史文化保护法规,占全市现行地方法规总数的一半以上。这一系列法规为千年古城的文脉传承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使泉州成功走出一条以良法促善治、保护利用并举的文化遗产保护之路。

 

2023年10月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强调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则要求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文化遗产立法正是对上述要求的生动践行:通过地方立法完善长效机制,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法治方式守护城市的“根”与“魂”。

 

构建法规体系守护历史文脉

 

泉州立法紧扣地方特色,围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这一核心,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法规,包括《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以及《“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覆盖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各个层面——既有聚焦具体遗产点的规定,也有贯通线状历史街区和整体名城风貌的制度设计,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网络。

 

在“点”的层面,泉州出台了《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突出保护“海丝史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后及时立法。《“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建立多层次遗产保护管理体制,强调规划引领、建设管控和活化利用并重,致力于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的典范城市。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力推动世界遗产保护法治化水平的全面提升和迭代升级,展现泉州在世界遗产保护中的担当。与此同时,立足泉州“十户人家九户侨”的侨乡特色,制定《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规范华侨故居、侨批等侨乡遗存的保护管理与传承利用,着力守护华侨乡愁记忆,凝聚侨胞爱乡力量。

 

在“线”的层面,泉州聚焦古城传统街巷和历史水系的保护。比如《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针对中山路骑楼街这一全国现存最完整的骑楼老街,平衡居民合法权益与历史风貌保护,既注重骑楼建筑本体的修缮,又突出街区整体风貌的延续,使传统骑楼街区重新焕发生机。又如,泉州古城内河纵横,八卦沟、小八卦沟等既是重要排水防洪设施,也承载着城市记忆和文化脉络。《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将“发掘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作为立法目的,在保护管理原则、编制专项规划等方面强调保护历史风貌,并对八卦沟、小八卦沟等历史遗存内沟河的保护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在“面”的层面,泉州出台了《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从历史城区、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三大要素入手实施整体保护,强调实现古城“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活态传承。此外,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融合,泉州还制定了《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加强文旅统筹规划,鼓励发展世界遗产游、滨海文化游等特色文旅项目,打造“宋元中国·海丝泉州”文化旅游品牌。至此,泉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基本成型,成为泉州地方立法工作的一大亮点。

 

创新立法机制凝聚全民合力

 

良法善治的背后,是创新的立法理念和民主立法机制。“泉州地方立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扣泉州丰富的文化底蕴突出地方特色,同时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全链条式’公众意见征集机制,广泛听取部门、专家、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凝聚各方共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表示,立法过程中,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重大事项均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政治方向正确;草案起草调研充分依靠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专家力量,主流媒体全程跟进立法动态,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并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代表微信工作群等渠道收集民意诉求,泉州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纳入法规考虑,实现了开门立法、汇聚民智。

 

在法规实施环节,泉州同样注重机制创新,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19年,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通过决定,建立推动法规实施的“三入”工作机制,即促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同时还建立起“法规实施一年内调研、两年后执法检查、三年立法后评估”的跟踪监督制度,确保法规落地生根。通过上下联动的闭环监督,人大持续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配套制度、落实基础工作,并组织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不断增强法规实施的实际效果。在各级人大的共同努力下,世界遗产保护等重点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全社会保护合力正在形成。

 

良法善治激发古城新活力

 

完善的法规体系不仅守护了历史文脉,更为古城注入了发展新动能。在法规引领下,泉州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理念,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文旅融合的双赢局面。

 

近年来,泉州以修旧如旧的方式对古城核心区进行系统修缮提升:完成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骑楼建筑加固修缮设计,再现坊巷原有风貌;实施天后宫、施琅故居、锡兰侨旧居等文物点的保护修缮。在非遗保护方面,通过地方立法明确资金保障和传承发展措施,泉州对古城内21个非遗传习所给予补助,建立传统建筑工匠档案,开展“师带徒”古城修复技能传承活动。每年元宵灯会、民俗踩街、非遗美食节等活动在古城持续举办,“世遗+非遗”成为泉州文旅融合的新亮点。目前,全市已培育近千名文化传播志愿者和数以万计的古城文化志愿者,训练专业讲解员300多人,古城居民自豪感和参与感显著提升。

 

良法促发展,文旅结硕果。借助世界遗产的金字招牌和完善的法规保障,泉州古城的文旅产业驶上了快车道。2025年“五一”假期泉州接待游客总量超700万人次,游客总花费超60亿元,同比增长近三成。泉州古城连续5日接待游客均破20万人次,其中,西街接待59.93万人次,增长48.4%。泉州古城成功入选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西街荣膺“2024年文旅融合创新街区”全国十佳案例,中山路被评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宋元中国·海丝泉州”的世界遗产品牌效应持续放大,古城文化经济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

 

基层治理同频共振于文旅繁荣之中。各级政府在法规指引下实施古城街巷综合提升工程,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让古城“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人文魅力更趋浓厚。社区和群众主动投身遗产保护:许多街区将文物保护纳入居民公约,成立志愿巡查队伍;在侨乡聚居的村镇,村委会将华侨遗存保护写进村规民约并组建群众性保护组织,实现群策群力守护侨乡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不仅为市民共享,也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留住了原住民的生活生态圈。可以说,地方立法为古城注入“留得住记忆,守得住乡愁”的温度,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良性循环渐次形成。

 

“守护老祖宗留下的瑰宝,必须从顶层制度设计贯彻到基层,再落实到全社会共同参与。”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的一席话道出了泉州以良法促善治的深刻理念。通过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泉州市已基本建立起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在世界遗产城市治理方面打造出可借鉴、可推广的“泉州样本”。如今的泉州,古城更新与文脉传承相得益彰,文化遗产正焕发新活力、惠及广大民众,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可以预见,在法治保驾护航下,这座千年古城必将续写更加辉煌的文化篇章。(肖松清、林楷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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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法治赋能生态治理  

协同共治释放实效

 

走过十年地方立法历程,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以良法促善治,不断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贯穿始终,从两江保护到内沟河整治、从矿山修复到水污染防治,泉州市人大立法选题紧扣民生关切和发展所需,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每部法规都解决实际问题、惠及一方百姓。

 

法规引领保护母亲河,水清岸绿显成效

 

作为泉州首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江条例》)聚焦保护泉州“母亲河”晋江和洛阳江,于2019年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2020年元旦实施。该条例明确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河长制,明确市、县(市区)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求编制流域产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明确流域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两江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保护环境的具体举措。历届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江保护工作。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法规作为生态领域立法的开篇之作,旨在引领、规范和推动两江流域治理。《两江条例》将人民群众对清水绿岸的期盼上升为法制保障,牢牢守住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通过立法严守饮用水安全底线,防治水污染,同时不再重复上位法已规范事项,使法规内容务实管用。

 

《两江条例》实施以来,泉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创新“河长+检察机关”等协同治理机制,加强流域综合执法和上下游联动治理,累计查处打击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数百起。目前晋江、洛阳江干流水质总体稳定向好,两江沿岸“一江清水穿城过”的美景正逐步重现。如今,泉州主要流域水质显著改善,全市14个主要流域国控断面和25个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标准,39个小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97.4%。今年全市河湖长制考核实现“八连冠”,主要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环境治理成效居全省前列。

 

内沟河立法守护古城水系,“水清景美”入画来

 

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推动这座千年古城实现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目标。2018年施行的《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内沟河保护条例》)是泉州获得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二部实体法规,专门针对老城区密布的内沟河水系进行保护治理。《内沟河保护条例》立法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对内沟河水系存在的污泥淤积、黑臭污染等顽疾提供了法治良方。

 

《内沟河保护条例》明确政府部门、河道管理单位、社区居民等各方职责,强化公众保护义务,目标直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列为重点项目,立“良法”以促“善治”,全程广纳民意、凝聚共识,使之成为一部“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呼应民声”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实施后,泉州以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为抓手,投入专项资金全面清淤疏浚,铺设改造污水管网,同步恢复水系生态功能和景观风貌。各级河长制进一步向城市支流延伸,泉州率先在全省实行内沟河河长制,在社区层面动员志愿巡河和公众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偷排漏排等行为。

 

经过持续治理,古城内河水质明显改善,多条昔日黑臭河重现碧波。以著名的八卦沟为例,通过截污并联通活水,沟渠水体如今基本无异味,附近居民切实感受到环境改善带来的幸福感。值得一提的是,泉州还挖掘内沟河的历史人文价值,连续两年在笋浯溪举办龙舟赛,打造滨水文化生态游,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归属感和文化自信。

 

创新立法规范砂石开采,矿山生态加速修复

 

在资源保护领域,泉州于2024年底出台《泉州市砂石资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长期以来,砂石为基础建设提供了重要原料,但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矿区生态修复滞后等问题在部分地区造成生态“疤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制度守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对此,泉州市人大常委会运用“小快灵”立法模式,加快制定这一《规定》,以法治之力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促进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规定》全文仅十九条,却涵盖了砂石开采全链条管理要点。规定坚持“科学规划、规范开采、绿色发展、保障安全”原则,着力处理好资源开发与保护、资源利用与环境治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发展和生态两手抓、两不误。针对矿石开采各环节,《规定》细化了采矿权许可、矿区生态修复、自用外剩余砂石处置以及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砂石资源从开发、利用到治理的闭环监管机制。《规定》纵向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属地责任,横向要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监管,并借助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施远程监测,弥补过去部门职责交叉、监管盲区等漏洞。同时,《规定》鼓励公众举报违法采砂行为,落实有奖举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规定》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同步施行,既贯彻上位法精神,又结合泉州实际补充了如工程建设剩余砂石处置、废弃矿山修复等内容。“近年来砂石管理存在的短板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亟须通过立法推进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地方立法细化和补充国家法律,在泉州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制度创新。

 

目前,泉州各级政府正抓紧制定法规配套措施,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加强源头管控和事后监督,确保法规落地见效。南安、惠安等矿产主产区同步加快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生态修复,计划到202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约3.16万亩矿山复绿任务。这一系列举措将使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实现良性互动,为泉州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立法决策上,泉州人大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在实施监督上,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立法后评估等方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严格执行法规规定,确保法律规定的“牙齿”真正咬合发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泉州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注重发挥法规制度效能与基层创造相结合的协同治理机制。比如,在河长制基础上创新“河长+公安、检察、司法”联动执法,组建跨部门司法联盟,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盗采河砂等破坏生态行为;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引导上下游协同治水;实行“河长日”公众开放活动,发动市民参与护河行动,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成果。又如,在矿山治理中探索财政奖补和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让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投身生态修复。这些富有泉州特色的制度创新,强化了政府、企业、公众各主体责任,形成了环境治理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表示,只有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真正实现绿水长流、青山常在。

 

如今站在地方立法十周年的新起点,泉州正持续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用法治思维巩固已有治理成果、破解新出现的环境难题。在法治引领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泉州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一部部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正如定盘星,为泉州这座滨海古城的高质量发展和永续美丽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和保障。(肖松清、林楷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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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