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8 17:32]
为推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12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建勇带队赴惠安县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跟踪监督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同志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崇武镇簸箕湾海滩建筑和生活垃圾整治、崇武古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参观了惠安县检察院生态展厅,并召开调研座谈会。
梁建勇对检察机关和省直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说,开展跟踪监督专题调研是为了落实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梁建勇指出,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福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织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结合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化海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用足用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提升办案实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三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治良好格局。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推动完善跨部门的横向联通协作机制,努力构建内部一体办案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灿辉、副主任吴友才、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