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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报告

[2026-09-09 20:22]

日前,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乡村振兴“一法一例”施行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法定履职要求,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探索形成贴合泉州山海禀赋的乡村振兴实践模式。2025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94.94亿元,同比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万元,位居全省第二。但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标先进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我市乡村振兴仍存在要素保障亟待加强、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存在短板、和美乡村生态基底有待夯实、乡村组织建设体系不够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层次不够均衡等短板和弱项。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五点审议意见: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健全乡村振兴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编制与实施,持续优化政策扶持,加强资金统筹保障,抓好乡村振兴人才建设。二是做好产业文章,激活乡村振兴发展动能。梯度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延伸拓展农业产业全链条,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三是厚植生态底色,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拓宽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渠道。四是深耕基层善治,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激活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动能,建强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深化农民群众共建共享机制。五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管护短板,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渠道。


来源:农工委

一审:陈梅梅 | 二审:施雅婷 | 三审:王文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