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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 | 赵昕东:关于深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探索打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先行样板的建议

[2026-01-29 14:58]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布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近年来,泉州深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累计实施近4000个重点项目,投入超244亿元,显著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建成具有闽南特色的乡村风貌,但还存在部分偏远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有短板、设施“重建轻管”等问题。深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的重要抓手。

泉州市作为“晋江经验”发源地,共同富裕先行区,2025年国民生产总值达1.31万亿元、增幅居“万亿城市”和全省第一,人均GDP超2万美元,具备创造乡村优质生活条件的良好基础和先发优势。探索打造“乡村优势生活空间”先行样板,有助于泉州在全域共富上当先锋,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


























建议:

(一)坚持因地制宜,细化行动方案。总结“十四五”期间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围绕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等重点任务,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定期调度推进项目进度,因地制宜做好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坚持建管并重,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护公示制度,按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合理确定管护主体,实现村庄建设和管护同步推进。

(三)坚持农民主体,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

(四)强化要素保障,构建多元投入体系。积极发挥财政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资基金、融资担保、农业保险等形式,激活金融部门的内生动力。试点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探索新型政企合作模式,地方政府从“买单者”向“监管者”转型,从制度保障和收益吸引两端着手,推动政企合作项目的市场化转型,引导优质社会资本进入乡村公共服务与基建领域。


来源:代表工委 | 作者:赵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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