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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3-03-13 08:07]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全市国有企业情况。全市共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879户,资产总额7702.2亿元、负债总额4645.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056.4亿元,营业收入459.4亿元,净利润24.8亿元,上缴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22亿元。

2.市本级国有企业情况。市属国有企业359户,资产总额2464.0亿元、负债总额1212.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251.4亿元,营业收入282.5亿元,净利润19.7亿元,上缴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57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全市国有金融企业情况。全市共有地方国有金融企业26户,所属子公司31户,资产总额4069.13亿元、负债总额3676.9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92.23亿元,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68.4亿元,营业收入133.58亿元,净利润31.46亿元。其中:市属国有金融企业8户,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48.26亿元、占比70.56%;县(市、区)属国有金融企业18户,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20.14亿元、占比29.44%

2.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情况。市属国有金融企业8户,所属子公司12户,资产总额1775.37亿元、负债总额1624.3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0.98亿元,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48.26亿元,营业收入45.80亿元,净利润8.35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全市纳入编报范围的单位4463户,资产总额1764.24亿元、负债总额270.43亿元、净资产1493.81亿元。

2.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市本级单位423户,资产总额882.68亿元、负债总额27.44亿元、净资产855.24亿元。单位户数占全市的9.48%,资产总额占全市的50.03%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矿产资源情况。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46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29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8种,非金属矿产18种,水气矿产1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有84个,其中:大型2处,中型14处,小型68处。矿产资源呈现二多、三少、一集中特点:二多即非金属矿产多,贫矿多;三少即金属矿产规模达大型以上的矿床少,富矿少,能源矿种少;一集中即主要矿产相对集中分布。

2.林草资源情况。全市森林面积63.9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8.70%,森林蓄积量4493.95万立方米,其中国有492.72万立方米,占10.96%。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26.39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38.67%。省属国有林场9个,经营区林地总面积53.42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46.00万亩。全市草地面积13338.04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6.43公顷,占草地总面积0.049%;人工牧草地面积10.76公顷,占草地总面积0.08%;其他草地面积13320.85公顷,占草地总面积99.87%

3.海洋资源情况。全市海域面积1.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541公里,居全省第四位。沿海岛屿星罗棋布,海岛270个(含金门县),其中无居民海岛266个(含金门县101个),有居民岛屿4个(含金门县2个);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岛屿162个(含金门县69个)。

4.自然保护地情况。全市现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6处,总面积73612.66公顷(含交叉重叠面积,下同)。其中包含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4个风景名胜区、2个地质公园、1个湿地公园及1个海洋公园,面积共50242.53公顷;另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3个,面积23370.13公顷,目前泉州市无市、县级自然保护区。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优化提升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1.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实现新提升。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着力优职能强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主业管理办法、投资负面清单、责任追究、法务管理等制度18项,形成制度性文件43份,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市属国企开展对标管理提升行动,持续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健全债务风险防控动态预警和量化评估机制,下发监管提示函1份、债务风险通知3份。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行动、重点项目攻坚活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督查检查等30余次、查纠问题50多个。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强化监管合力运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市属国企实施审计项目64个,审计金额80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211条,落实整改问题409个。抓好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提升。强化社会监督,稳妥推进国企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国企。

2.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激发新动力。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2021年已完成改革总任务量的86.44%,超额完成国家要求(70%)。一是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市国企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市属国企董事会建设不断加强,实现应建尽建。二是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快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城市设计运营集团组建前期工作。加大管理层级压控力度,市属国企减少四级及以下企业11家,泉州城建集团、泉州文旅集团、泉州水务集团管理层级基本控制在3级以内,管理架构更加清晰。市县国企供水、原水一体化及公交运营一体化加快推进,中国陶瓷电商物流园、海峡雕艺文化园、惠安石化陆地港、德化红旗坊等市县合作产业园区加快建设运营。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推动市属国企综合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对接、投资持股等方式有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10家。四是市场化经营机制迈出新步伐。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逐步展开,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序推进,选聘6名职业经理人。企业中长期激励、绩效考核、内部分配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

3.促进国企提质增效取得新突破。一是国企综合实力持续增强。2021年市属国企资产总额首破两千亿,其中泉州城建集团资产总额达1297.09亿元,成为泉州首家资产超千亿国企,泉州交发集团资产总额达540.11亿元,泉州水务集团资产总额比增45.56%。新增省综合百强企业1家、省服务业企业百强企业2家,泉州水务集团被人民日报社授予产业智能化先锋案例二是国企经营效益持续改善。市属国企全年完成投资173.5亿元,同比增长10.4%,国有资本投向更加合理。泉州交发集团利润总额比增266.98%,泉州文旅集团、泉州金控集团、泉州晋江国际机场3家企业利润总额增幅在50%以上。

4.推动国企服务发展作出新贡献。在城市更新改造方面,推动市级国资集团积极履行城东、东海、北峰、江南等四大组团开发建设业主职责,日均投资额近1800万元。高品质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推动古城保护性开发,中山中路和周边29条古城街巷地下综合管廊、路面铺装、立面改造基本完工。在基础设施方面,抓好兴泉铁路泉州段等数十个市政、高速交通项目的出资任务及建设,国内首座跨海高速铁路桥泉州湾跨海大桥全桥贯通,海湾大道一期顺利通车,我市首座电梯天桥竣工投用。在民生保障方面,七库连通工程全线通水,城东、东海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基本完成,168个公交智能电子站牌建设安装,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扩能改造加快实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方面,新增设立3只、总规模155亿的市场化投资基金,引入宇极高端化工、宏芯科技、中石光芯等高新项目。加快推进智慧水务、智慧交通、智慧文旅等数字化项目建设。在资本运作方面,五家市级国资集团公司均实现主体信用评级AA+及以上、累计融资145.2亿元,4家国企列入上市后备企业。

5.推进国企全面从严治党获得新成效。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着力开展国企党建五个一专项行动。一是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八个纳入落实落地,加快构建系统融媒体宣传矩阵。扎实推进19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五临门·国企惠民行动入围全省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二是基层基础持续夯实。深入开展全国国企党建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深化五责五联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智慧党建平台,开展6个差异化课题调研,推进9个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打造2个全省国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三是从严治党紧抓不放。落实责任清单,细化4方面15条措施,加强对国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大力支持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

(二)规范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监管质效

1.国有金融资本履职监管更扎实。一是强化出资人履职监管。对规模较大且事关地方金融稳定的持牌金融机构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实施直接管理和穿透监管,加强泉州银行重大事项管理,抓好重大事项预沟通制度落实,通过强化国有股权履职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对委托管理金融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抓好重大事项的备案和审批,规范管理运营。二是抓实履行财务监管职责。按照中央、省上部署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金融企业季度财务报表编制、绩效评价以及产权监督检查和变动登记等专项工作,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日常财务监督管理,促进国有金融企业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管理运营,强化风险管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三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要求,组织市属金融企业以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和经营发展实际等为基础,全面如实向省财政厅及市人大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明白账

2.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更健全。一是完善出资人制度。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配套制度机制,主动参与《福建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研究制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后续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打好基础。二是规范薪酬管理机制。深化实施泉州市市属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指导泉州金控集团制订《委托管理市属金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细则》,健全市属金融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体系。

3.推进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更有力。一是深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引导国有金融企业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建立健全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级管理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党委双核心作用与现代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提高董事会战略决策水平,优化三会一层运行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权责明晰的法人治理体系。二是持续拓宽资本补充渠道。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推动金融企业完善内部资本管理机制,强化资本规划评估及资本充足监测,理顺资本管理路径,构建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机制,加快转型改革发展。制定实施泉州银行深化改革及资本补充工作方案,完善三年资本补充规划,支持创新补充资本,加大改革力度,加快上市步伐。

4.激发金融服务实体作用更突出。一是督促引导国有金融企业将自身发展融入地方发展大局,把握发展方向、战略定位、经营重点,突出主业、做精专业,聚焦实体经济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用足用好纾困贷等各类金融政策工具,综合实施贷款利率优惠、免除抵押评估费用等举措,加大让利力度,畅通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满足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需求。泉州银行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200.83亿元、315.26亿元,较年初增加10.65亿元、36.27亿元;全市农信社系统进一步扩大支农支小信贷投放量,各项贷款余额1385亿元,较年初增加182亿元。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实施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业务补助、免收担保费补贴等措施,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激活增信分险作用,放大担保倍数,创新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等业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72.8亿元,平均放大倍数3.33,较年初增长74.71%,有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三)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1.分类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立足挖掘资产使用潜能和保障事业发展,印发《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类处置方案》(泉资清〔20211号),根据单位不同性质、资产不同状况进行分类处置,采取产权划转、委托运营、市场化处置等方式盘活资产。

2.规范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印发《关于落实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泉资清办〔202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泉资清办〔20212号)2份文件,从落实问题整改和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两个方面,提出7项整改提升意见和10项加强管理措施,防止前清后乱、问题反弹,全面巩固清查成果,不断提高资产管理质量。

3.健全制度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制定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编报工作的通知》,从单位主体责任、单位内部协作、数据审核责任、报表问题整改、数据信息安全等方面强化资产月报编报基础工作。从保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职需要和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出发,制定出台《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泉财资〔2021222号)。

4.深化试点抓好绩效评价扩面提质。2020年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基础上,深入实地调研分析,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扩面提质的通知》(泉财资〔2021163号),将试点单位从6家扩大到10家,并延伸到晋江市、永春县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对8个一级指标、40个二级指标进行测试,完善评分标准、评价方法,提升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持续强化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力度

1.做增量盘存量,要素保障日益强化。一是用地保障成效突出。实施五个专工作法,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等用地需求实现应保尽保、能保皆保。全市获省上审核通过项目222个、获批用地面积26322.8亩,批复成片开发方案60个、面积35504亩。完成出让用地415宗、土地面积19228亩。建立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三个一工作机制,共处置批而未供用地11227亩、闲置土地5900亩,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基本完成外业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工业企业信息21384家、不动产权信息8679宗、现状用地信息21468家、供而未建用地信息224宗。在晋江开展工改工试点,为在全市乃至全省推进工改工提供有益借鉴。制定园区标准化建设用地扶持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和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4个国家级开发区和9个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成果通过验收。三是项目用海全力保障。受理审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项目16宗、面积1785亩,其中获省政府批准项目5宗、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审批5宗、出具用海预审意见3宗。加快推进已批未填、未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石湖作业区5号、6号泊位工程累计完成填海2219亩,5宗项目已通过省上验收。四是稳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完成泉州市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编制,并在永春、石狮两地试点。

2.快审批优服务,便民利民深入人心。一是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推行交地(房)即交证服务模式,办结交地即交证”71个项目、交房即交证”19个项目4482套房屋。推行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证服务,办结1076宗,为办事群众节省费用858万元。实现不动产网络司法查、控一体化,办理查封业务4440宗、注销查封登记694宗。打造不动产登记资料全天候一站式自助查询服务,办结查询服务2万多件。二是工程项目管理持续优化。依托多规合一平台策划生成工程建设项目并开展合规性检测,从源头上解决项目落地困难问题,策划生成项目19个。优化多评合一窗口流程和内容,提升运行效率,受理建设项目89件。印发多测合一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阶段测会项目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三是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整合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管制区、年度拟报批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等各类数据,建立全市自然资源移动一张图,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展示、查询、分析、统计一体化

3.强规划精谋划,城乡品质显著提升。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编制,开展村庄规划编制654个,已经县级政府批复实施564个。二是开展环湾新区城市设计。完成1350平方公里总体研究、255平方公里两江一湾海丝新区总体城市设计成果以及60平方公里新区示范区控规层面的详细城市设计阶段成果。三是提升城市综合功能。策划实施聚城畅通工程项目建设一图一表,批复实施《泉州市中心市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5G专篇)》《泉州市城乡生活污水规划》《泉州市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四是提升城乡风貌品质。制定《泉州市城乡风貌品质提升行动方案》,统筹推进石狮万亩城市公园、晋江万亩田园风光等40个生态连绵带项目,提升城乡面貌和形象。五是加强古城保护。以微创手术绣花功夫推动街巷微更新,泉州古城保护利用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组织编制《泉州系列遗产管理规划》《泉州系列遗产保护专项规划》,构建与系列遗产价值特征及遗产地管理特点相匹配的“1+N”遗产管理体系。出台中心市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推动危房改造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相结合。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对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予收储入库。

4.守红线筑防线,生态环境焕发新貌。一是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出台《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十三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共完成补充耕地任务11770亩、补充水田4505亩,连续2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组织验收土地开发复垦项目71个,产生新增耕地2130.85亩、增减挂钩指标426.14亩。二是强化土地执法监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76宗,已处置到位170宗。核实违法用地186宗、涉及耕地面积285.13亩已整改142.78亩。核实违法图斑4848宗,其中立案查处2482宗、转相关部门处理2324宗、往年已立案查处结案42宗。整改2019年耕保督察和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223个,整改违法占用耕地图斑1578宗。三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管控和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首创海域监管部地共建模式,共建南安海洋自然资源监控体系和晋江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做法得到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充分肯定。四是全面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完成全市46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审查。加快3个集中连片废弃矿山工程治理,完成治理面积1175亩,永春县天湖山煤矿区生态修复工程目获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9001万元。完成蓝色海湾项目(泉州湾海域)一期工程,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3亿元,我市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两年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重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设区市。

(五)有效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审计参谋服务的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促进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加强公共资产、自然资源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一是开展市本级政府投资资产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对47个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剩余资产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共梳理出19015处(面积96.58)的住宅、商业性用房、车库、公用设施等剩余资产,查出剩余资产管理不规范、补偿安置审批手续不完善、移交管理手续不完整、项目结算久拖未决等问题,推动闲置资产有效盘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二是开展国有自然资源专项审计调查。2018年以来共完成10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及4个涉及生态环境方面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此外,还在8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2个经济领域财力保障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项目中嵌入式开展生态环境审计。三是开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2017年以来,先后开展对泉州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状况以及银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19)或审计调查,聚焦政策落实和风险防控,重点核查贷款风险、不良资产处置等情况,促进泉州银行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切实防范风险。四是开展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按照国企审计五年一覆盖工作要求,结合城建集团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上年度文化旅游集团公司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重点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估,促进国有企业赋能增效、创新发展。将交发、金控、水务三个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纳入2022年度项目计划,提前2年完成对五大集团企业的审计全覆盖。

(六)严格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办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泉人大〔202161号)及组成人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迅速进行责任分解,督促财政、国资、资源规划、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逐条梳理审议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国资管理存在的问题成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严格抓好整改。一是抓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规划引领,找准目标定位,制定出台做强做精国企主业、强化国企绩效考评和股权激励、健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泉州银行国有金融资本运作、深化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机制改革、加强内外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持续加快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转变。二是抓精细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质效。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开展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专项检查,规范国企产权交易、物资采购管理,加强国企审计监督,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引导国企健全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组建国资国企投资评审管理团队,压缩管理层级、重构组织架构,推动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深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管理,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完善国企运作补偿机制,支持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市场化运作,增强国企抗风险能力,提升国企资产运作效率。三是抓对账销号,保质完成意见清单问题整改。对审议意见所列具体问题整改事项逐条对照研究,提出30条针对性强的办理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按时办结反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聚力改革推进国资国企做大做优做强

一是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推进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地执行,实施从战略规划到年度计划、运营管控、绩效考核的一体化管理,健全集团管控、运行决策、经营管理等配套制度,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二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聚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定位,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主业领域集中。围绕担当重点领域,分门别类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加快推动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上市,提升国资集团公司信用评级,设立市场化股权投资母基金,增强资本运作能力。通过资源要素互换、合作兴办园区、企业联合协作等方式,促进市县国有资本集聚发展。加快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按照一业一企、一企一业,有序推动权属企业深度整合融合。三是深化资本市场运作。依托市级国资集团公司融资能力,实施专项债券+市场化配套融资等方式,为重大项目建设、片区更新改造、园区标准化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等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四是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按照市场化机制要求,完善国企集团管控模式,规范董事会建设,做实做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强化业绩考核正向激励。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推动国企强化合规管理、深化对标管理提升、抓实抓牢安全生产、持续推进重点制度建设。五是提升履责监管实效。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管理制度等配套实施制度,压实日常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和资本穿透管理,做到监管到位不越位,调整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进一步做大国有金融资本提升集聚效应。六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国有企业党建责任制一贯到底、落实到位,深化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30项重点任务,强化对企业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以及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不断增强国资监督效能。

(二)夯实基础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效

一是持续强化资产基础性系统管理。通过编报资产年报、组织业务培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宣讲、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等举措,全面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二是持续抓细资产领域专项整治。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组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和健全管理机制。三是持续抓好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更新换代,按时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系统3.0升级工作,加快推进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上线运行。

(三)强化支撑优化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利用

一是持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加强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靠前指导各地做好省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等组件报批工作,积极争取将更多的省级重点产业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方式,引导各类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精准保障各类用地需求。加快土地储备项目库建设工作,做好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升级工作试点前期工作。用好增存挂钩机制,持续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力度,加快已批未填围填海项目的开发利用和处置。二是持续提升自然资源信息化水平。加快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推进市级卫星应用技术节点建设,加快构建资源共享、务实管用的卫星应用技术体系,着力提高卫星资源服务地方政府自然资源等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的应用水平。三是坚持抓监管守护好绿水青山。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机制,强化耕地保护考核和结果运用,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全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实施3个部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积极谋划推进一批市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我市耕地进出平衡。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陆海生态保护修复和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