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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2-01-14 18:11]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全市国有企业情况。全市纳入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共686户,资产总额6048.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462.9亿元,营业收入301.6亿元,净利润21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462.9亿元,上缴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4.07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291户,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762.9亿元,占比30.98%;县(市、区)属国有企业395户,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700亿元,占比69.02%

2.市本级国有企业情况。市属国有企业291户,资产总额1502.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62.9亿元,营业收入213.4亿元,净利润11.38亿元,按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5%上缴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68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全市国有金融企业情况。全市地方金融企业26户,资产总额1879.51亿元、负债总额1690.34亿元、所有者权益189.17亿元,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62.59亿元,营业收入54.35亿元,净利润10.19亿元。其中:市属金融企业10户,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41.44亿元,占比66.21%;县(市、区)属金融企业16户,国有资本及应享有权益总额21.15亿元,占比33.79%

2.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情况。市属金融企业10户,资产总额1374.69亿元、负债总额1250.05亿元、所有者权益124.64亿元,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41.44亿元,营业收入36.66亿元,净利润6.31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全市纳入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214户,资产总额1103.49亿元、负债总额403.46亿元、净资产700.03亿元。

2.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市本级单位344户,资产总额305.21亿元、负债总额125.13亿元、净资产180.08亿元,单位户数占全市的10.70%,资产总额占全市的27.66%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矿产资源情况。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46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9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8种、非金属矿产18种、水气矿产1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有339个,其中大型(井田)13处、中型27处、小型299处。矿产资源呈现二多、三少、一集中特点:二多即非金属矿产多,贫矿多;三少即金属矿产规模达大型以上的矿床少,富矿少,能源矿种少;一集中即主要矿产分布相对集中。

2.林草资源情况。全市森林面积65.7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8.70%,森林蓄积量4017.74万立方米,其中国有476.35万立方米,占比11.86%。全市林地面积68.4777万公顷,国有林地3.48万公顷。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26.39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38.54%。省属国有林场9个,经营区林地总面积53.42万亩,其中国有林地面积46.00万亩。全市草地面积34638.67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面积6.43公顷,占草地总面积0.02%;人工牧草地面积10.76公顷,占草地总面积0.03%;其他草地面积34621.48公顷,占草地总面积99.95%

3.湿地资源情况。全市湿地总面积9.6172万公顷,其中:近海岸湿地6.97万公顷,占比72.47%;河流湿地1.1290万公顷,占比11.74%;人工湿地1.5182万公顷,占比15.79%。全市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1处,面积332.1公顷,其中湿地238.7公顷。

4.海洋资源情况。全市海域面积 1.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541公里,居全省第四位。沿海岛屿星罗棋布,海岛270个(含金门县),其中无居民海岛266个(含金门县101个),有居民岛屿4个(含金门县2个);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岛屿162个(含金门县69个)。

5.自然保护地情况。全市现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6处,总面积73612.66公顷(含交叉重叠面积,下同)。其中包含5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4个风景名胜区、2个地质公园、1个湿地公园及1个海洋公园,面积共50242.53公顷;另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3个、面积23370.13公顷,县级森林公园15个。目前泉州市没有市、县级自然保护区。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更加高效

1.国资监管指向更加精准。一是推进国资机构职能转变。在全省率先出台《泉州市国资委职能转变方案》,确定18项监管重点,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取消、下放、授权21项监管事项,梳理调整市国资委权责清单,进一步理顺国资委与企业间的权责边界,努力做到“不该管不管,该管的坚决管住管好”。二是健全完善监管配套制度。针对经营过程出现的风险,修订出台责任追究、资产交易、内部审计、业绩考核、债务监测、党建工作等制度机制,从制度治理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针对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指导所出资企业从16个方面全面梳理管理漏洞、完善内控制度。三是推动企业整合内部监督力量。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加强监事会、法务部门等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在途诉讼案件专报制度。推进企业整合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风险合规、财务部门等监督力量,设立纪检监察室、审计室机构和集团财务中心。指导企业加强对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四是加强企业风险防范。按照中央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和市委强基促稳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国资委对集团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对重要子企业的债务监测体系,实行分级预警,严防债务风险。组织开展企业风险业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了解掌握企业风险业务,按季度定期形成企业债务监测情况报告,指导督促中度风险警戒级别的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2.依法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一是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更加规范。严格执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除明确规定外,国有产权转让、租赁和增资全部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二是考核分配和薪酬激励更加有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按照企业功能定位,对所出资企业实施分类考核,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三是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更加明确规范。严格执行《泉州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泉委办发〔20181号),从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等七个方面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规范管理。四是党建与监管结合更加紧密。按照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综合施策的原则,指导187个所出资企业党组织分类分层开展主题教育,注重问题导向,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特别注重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12家国有企业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3.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引导5家市级国企集团公司完成战略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加快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加快出清僵尸企业,完成划转、合并、取消一级子公司20家。推动闽侨公司整合重组股权划转,整合利用闽侨公司类金融牌照,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类金融产业布局。继续推动市县公交、水务、港口、安保等国企战略性整合,促进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和结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运营效益。推动市属国企间股权合作、联合开发,有效提升重大项目承接能力和建设运营水平。二是坚持把战略合作、改制上市作为混改的重要路径,加强与央企、省企、民企战略合作,新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7家。三是完成33家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现5家市级国企集团公司(含权属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

4.国有资本投向更加清晰。有效发挥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文化旅游、高新产业投资等领域的支撑带动作用。2019年,所出资企业完成投资107.5亿元,较2018年增长29.32%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完工或投用火车站综合枢纽站、市公共文化中心、金鸡水厂、市老年医院、水线公园等10个项目;有序推进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兴泉铁路、福厦客专泉州段、泉州湾特大桥、西华洋片区等项目建设。二是民生保障方面,完善公交集团六位一体公共交通体系,公交线路125条、车辆1901部,中心城区共建置小黄人营运站526个,投入车辆16832辆。新建供水管道约20公里,完成中心城区前期382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建档及北区水厂次氯酸钠消毒系统改造。三是文化旅游方面,有序推进40双修项目,策划开展环泉州湾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大型赛事,完成中山路示范段综合保护提升工程涂门街打锡街段修缮工作。四是服务新兴产业方面,引导产业股权投资子基金投资我市相关企业项目24个,对接牧月无人驾驶项目、海丝时间中心项目和大数据项目落地泉州,助力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二)国有金融资产监督管理更加扎实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机制。贯彻落实中央、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泉委发〔20199号),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细化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配套制度机制,具体明确管理制度和权力职责清单,落实好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分级分类管理。一是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泉州银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9260号),对泉州银行履行出资人职责,实施直接管理和穿透监管,加强泉州银行重大事项管理,实行重大事项预沟通制度,依法依规参与泉州银行公司治理。二是印发《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委托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9338)》,从明确委托管理范围、加强重大事项管理、扎实基础管理工作、完善绩效评价管理、规范薪酬改革管理等方面,就市金控集团对委托管理的市属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出资人权益及履行管理职责等进行详细规定。

2.切实提升监管质量效果。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监管清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促进金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扎实基础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国有金融企业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及时组织金融企业编报季度财务快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切实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转让管理、资产报告、股权管理、呆账核销、绩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市属金融企业运营管理。二是强化重大事项管理。抓好直接管理金融企业重大事项议案预沟通制度的落实,对涉及泉州银行重大事项的议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并通过市级国有股权董事依法依规履行公司治理程序。抓好委托管理金融企业重大事项的备案和审批,对委托市金控集团管理的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等市属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公司重要治理文件制订及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予以及时备案或审批。

3.着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作用,引导国有金融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发展战略部署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满足重点领域金融需求,提高金融创新和服务能力,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支持引导泉州银行和泉州农商行发挥地方法人银行的金融主力军作用。落实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战略,多措并举、精准服务,加大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农支小等方面的金融供给。二是持续深化财政惠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发挥市产业股权投资基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完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机制,鼓励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产业领域投资,构建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融资体系。三是善考核评价激励,实施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尽职免责和资本金补充机制,加大奖补力度,提高单家融资担保公司年度获得奖补最高限额标准,切实提高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开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倍数效用,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提供增信和分险支持,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

1.健全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管理体制,市县两级政府在财政部门设立专司管理资产的机构,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资产管理体系,各负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财政部门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对资产实施全面监管;主管部门履行组织管理职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实施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具体管理职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2.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以实施的新政府会计制度为契机,梳理分析现有的制度缺失,完善补齐监管短板,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泉财资〔2019400号),从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夯实基础工作、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优化资产配置、切实把好国有资产入口关,严格使用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规范资产处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加强收益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等七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强化,构建覆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的资产全生命周期闭环制度框架,扎紧制度笼子。

3.提升资产管理能力水平。一是以资产管理系统为载体,建立纵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横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纵向强化对县(市、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的指导督导、横向强化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重点资产的协同管控。依托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建立资产卡片数据库、推行资产条码化管理等方式,对资产数据采集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做实资产基础数据,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制定落实《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泉财行〔2018931号)和《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泉财教〔2018404号),确保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转制资产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做好涉改单位资产清点、划转、接收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不流失。

(四)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利用更加完善

1.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改革。一是创新建立四保障一督导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国土三调工作,12个县(市、区)三调成果均通过国家级核查,通过率位居全省第一,初步摸清了国土家底。二是深层次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县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数字泉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应用,有效促进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三是各项基础调查工作取得新成效,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专题研究,建成三维可视化地质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四是基本完成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任务,形成了一些可推广、能复制、利修法的改革成果和特色经验,得到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巩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成果,统筹划定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形成三大空间内部通用管制规则和生态空间差异化管制细则。全力推进晋江市、南安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

2.不断深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一是从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探索建立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土地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范国有土地抵押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统筹做好全市土地供应、储备工作,有序把握经营性用地出让规模、结构和时序,加强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用地出让监管,严防土地抵押融资可能引发的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加强规划统筹协调,有效实现“多规合一”,进一步完善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执行刚性,确保一张蓝图画到底、建到底、管到底。全面实施“多规合一”,着手建立覆盖全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三是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申报旧村复垦项目,对农村偏远、低效利用、灾害损毁、灾害威胁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督促安溪、永春和德化县181个省定贫困村基本农田管护费发放,做好基本农田保护。

3.有效实施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一是形成“产业准入清单+分类规则+转用审批”的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土地规划+”的空间用途管制过渡模式,探索建立“统一空间方案、统一用途管制、统一管理事权”的管理模式,为今后构建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提供有益借鉴。二是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经评估建议调整的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布局更加合理、边界更加清晰,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明显增强。三是严守耕地红线,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4.从严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一是全方位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及推进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开展摸排,持续加强督导,“大棚房”问题整治和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通过上级核查验收。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动真碰硬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违规占地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月++年”卫片执法检查。加强海域使用监管,认真做好海域疑点疑区核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和纠正违法用海、用岛行为。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更加深入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按照审计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国有资产资源使用管理审计监督。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助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国有企业高风险业务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重大投资、企业债务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关注防控化解高风险业务的措施落实、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揭示潜在的风险隐患,推动国有企业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专项审计调查促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通过调查2019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资本运营管理、20172019年度中心市区土地收储和存量状况两方面情况,提出进一步挖掘市本级财力财源的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国有资产和资本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收回、挂牌招租或司法途径等方式落实整改,并做好资产台账建账工作。三是开展资源资产审计助力可持续发展。对晋江龙湖镇、南安水头镇、永春桃城镇、石狮蚶江镇和德化龙浔镇等5个小城镇及原市国土资源局同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9个部门和12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出具21份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切实加强管理。

(六)严格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办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泉人大〔201946号)及组成人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迅速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明确要求,督促财政、国资、资源规划、审计等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逐条梳理审议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国资管理存在的问题成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严格抓好整改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泉州银行和委托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加强国企和国资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二是规范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监管提质增效。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系统的开发使用,规范资产会计核算和投资管理,完善资产清查登记使用管理;开展国有企业风险业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修订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国资国企审计,促进国有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引导国企健全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支持国企加强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深化与社会资本融合发展,参与重大项目投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资源运营效益,加快创新转型发展。三是抓细抓实,推动具体清单问题整改到位。对审议意见所列具体问题整改事项及组成人员所发表的意见建议全部吸纳,逐条对照研究,分别提出20条和14条有针对性的办理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按时办结反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推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一是加快关键领域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建立健全授权经营,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建工作,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完善国有资本运作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合理高效流动,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率。二是加快转型升级步伐,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深化与优秀大企业集团合作,进军高端产业链,通过设立各类股权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发挥国有资本运作对实体产业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推动国有企业主动融入城市建设。三是对分散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市属国企集团的国有金融资本进行全面摸底,统筹整合划转注入市金控集团,推进市金控集团做大做强金融业务板块,提升金融资产聚集规模效应。

(二)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效

一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解决好重资金轻资产问题,坚持资产、财务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围绕资产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管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不断提升管理实效二是建立存量资产统筹配置机制,加大调剂使用力度,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三是扎实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遗漏,全面核实家底,分析资产分布和使用情况,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聚焦底数不清、漏管失管、闲置浪费、违规使用、擅自处置等问题,制定落实规范管理措施,推进资产管理制度化、常态化、透明化,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四是加快推进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总结提升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资产绩效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形成落实资产管理责任的倒逼机制。

(三)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规划管理

一是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框架,加快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体系,强化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理论体系、资源核算体系,完善资源资产的分类管理制度。二是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契机,全面开展国有自然资源清查和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全面摸清自然资源家底,优化要素保障,平稳土地市场,深度盘活存量,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分类施策和开发利用。三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间的有效传导机制,确保“一张蓝图”画到底、建到底、管到底。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保障高质量发展超越需要,为开发建设预留空间,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