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 监督法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最常用、最普遍的一种监督形式,其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的发挥。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在提高审议工作报告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尝试了一些新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的一些做法和想法汇报如下:
一、我县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情况
今年,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0个专项工作报告。我县在精选审议议题、组织视察调研、提高审议质量、依法公开、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1、精选审议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做到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科学计划。每年11月份,常委会领导在主任会议、机关人员会议、各工作委会议上作出布置。各工作委办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执法检查、调研中发现的较突出问题,以及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群众来信来访中较集中反映,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新一年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建议议题。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提出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初步计划,经征求常委会分管领导的意见后,报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印发各工作委及"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并通过安溪乡讯、安溪电视台、安溪人大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计划细化到第几次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审议哪项专项工作报告,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今年,我县从各工作委办提出的几十个建议议题中,认真筛选,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建设的实际,选择生态茶园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打击虚假信息诈骗、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等10个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增强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2、组织视察调研,为常委会议审议奠定基础。
深入视察、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是提高常委会议审议质量的基础。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之前,我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审议议题,认真做好视察、调研等准备工作。一是讨论制定视察方案。各工作委根据计划安排,提前一个月,围绕议题讨论提出视察、调研的方案,包括视察、调研的重点内容、时间、组织机构、方式、有关要求等,经常委会分管领导同意,报主任会议审定。二是组织学习。组织视察、调研组成员集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准确把握视察、调研的切入点。如在开展工矿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视察前,组织视察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工矿企业污染排放标准、治理要求等专业知识。三是深入实地视察、调研。为切实提高专项工作视察、调研的实际效果,我县重视视察、调研组的人员组成,在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熟悉相关工作的本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的同时,还邀请具有专业特长的专家、技术人员陪同视察、调研,充分听取他们的具有专业水平的意见、建议。如我县在开展生态茶园建设专项工作视察时,邀请了县农茶、林业、水利、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陪同视察,大大增强了专项工作视察的效果。在视察、调研中,我们讲究方式、方法,注重由表及里,深度了解情况和发现问题。如我县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视察中,视察组采取了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访业主、听意见等方法,通过深入的视察、调研,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四是写好视察、调研报告,提高上会材料质量。视察、调研结束后,一方面及时开好调研情况碰头会,对调研获得的第一手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去粗取精,在此基础上撰写好调查报告,整个报告做到事实充分、观点鲜明、分析透彻,肯定成绩高度概括,指出问题切中要害,提出建议便于操作、切实可行,为常委会的审议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会前相关工作委或主任会议对"一府两院"送审报告进行初审,针对报告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报告呈送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把好上会材料的质量关。
3、做好审议工作,提高专项工作审议质量。
在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专项工作议题,认真审议,是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我县人大常委会在专项工作审议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汇总有关意见。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相关工作委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报道反映的意见,将意见汇总,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使"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更有针对性,更好的实现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监督的预期目的。二是严格报告送交、分发时限。我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监督法规定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送达、分发时限。严格做到"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天前送交人大相关工作委征求意见,10天前正式报告送常委会,办公室保证在7天前分发到组成人员手中。三是认真审议。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我们首先安排相关工作委或专项工作视察、调研组的负责人作初审发言,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议题,发表审议意见,发言前要求各有关人员充分准备,形成书面材料,并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每次常委会议,我们都邀请几位相关的人大代表、人大主席、专业人员列席会议,听取他们对于专项工作报告的意见。四是形成审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和有关人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由相关工作委和办公室依照原意,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初稿,报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审定后,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4、抓好审议意见的督办,确保专项工作监督实效。
我县抓紧抓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促进"一府两院"有关问题的整改,切实提高常委会专项工作监督实效。主要做法有:一是及时组织跟踪视察、检查。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交办后,由常委会对口工作委负责与承办单位联系沟通,了解办理情况,掌握办理进度,及时发现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组织跟踪视察、检查,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如我县人大常委会今年5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07年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审议意见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各项目负责人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逐项布置整改,对提出的意见逐条分解,抓落实。为加强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办,县人大常委会于7月份组织人员对关系民生质量和城市品位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污水处理厂,开展跟踪视察,促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对于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我县还将采取连续跟踪落实的办法,确保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通报公开工作。我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公开原则,充分利用安溪乡讯、安溪电视台、安溪人大网等宣传媒体,做好有关报告、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通报、公开工作,特别是将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将"一府两院"的工作置于代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监督法出台后,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尤其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方面,得到较大加强,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效果还不尽人意,与地方人大常委会肩负的工作职责,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这既有认识上的问题,也有程序上的问题,还有工作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1、对审议工作认识不到位。
部分人大工作者,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听取而已,说和不说一个样,说了也不知是否有人听。"一府两院"及其部门个别负责人对人大的审议工作,对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的办理重视不够,认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意见只供参考,不象法律法规,非执行不可,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停留在表面上,办理力度不大。没有认识到人大监督区别于其他监督的法律刚性。
2、专业人员缺乏,审议难以到位。
目前,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法律、财经、科技等方面专业人才较少,对"一府两院"报告中一些较专业的工作,不够熟悉,往往在审议时不能说到点子上,存在着有些同志审议发言过于原则、笼统、抽象,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情形,"一府两院"在办理时无从下手。
3、一些程序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监督法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的一些具体程序和时间规定过于笼统,在实施中难以操作。如监督公开,要公开的材料较多,向代表和社会公开,面大、范围广,要如何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没有明确规定,不好操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规定不够具体。又如"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和常委会送交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报告,没有规定报告时限,可能会导致有关部门拖延报告时间,降低常委会监督的效率。
4、人大常委会督办机构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健全。
目前,党委和政府都在办公室内部设立了专门的督查督办机构,并配有专门人员从事督查督办工作。人大常委会机关还没有专门从事督查督办的工作机构,也没有专人从事这项工作,直接影响 了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专项工作监督的几点想法
如何做好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切实提高审议实效,这是值得地方人大常委会探索的重要课题,借此机会谈几点想法。
1、加强法律学习,提高监督工作意识。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工作者要认真学习监督法,深刻理解监督法关于审议工作等方面的内容和规定,提高对审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除顾虑。"一府两院 "也要学好、贯彻好监督法,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增强贯彻执行《监督法》的自觉性,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2、突出工作重点,科学选定审议议题。
如何选好常委会的审议议题,我们认为既要体现常委会的工作职能,又要使人大工作始终牢牢把握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常委会的审议工作具有全局性和针对性。一是要抓重点,议要事。紧扣党委工作中心,努力使常委会的审议议题,扣紧党委力图加强推进的、"一府两院"正在着力实施的、广大群众关注的要事,力求与党委、政府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抓全局,议大事。人大工作涵盖面广,涉及方方面面,确定常委会年度审议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抓住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改革稳定大局的事项,切忌求全求多。三是要抓热点,议难事。要围绕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审议议题,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能够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代表人民利益。
年度审议议题确定后,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要及时做好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衔接,取得他们的积极配合;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公开,多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赢得广大群众的关注和积极参与。
3、建立预告制度,精心做好审议准备。
要落实报告提前送达规定,建立会议预告和"审议意见卡"制度。要按规定将送审报告提前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使其能在会前阅读报告,了解报告的大体内容,会上发言时有的放矢。同时,可实行"审议意见卡"制度,在呈送报告同时,附上审议意见卡,让组成人员在会前阅读报告、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自己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简明扼要地填写在审议意见卡上,为会议发言作好准备,或者会上没有机会发言时,可作为书面意见,供会后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时参考。
4、完善议事制度,不断规范审议工作。
会议审议是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中心环节,要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应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一是要严格规范会议保障制度。要确保出席人员到会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按要求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否则不予审议。要规范会议报告人制度,属于政府综合性工作,应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其副职领导到会作报告;属于专题性的工作,可由政府领导或由政府领导委托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应由院长、检察长到会作报告。二是建立和完善会议议决制度。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为了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做好工作,在会议审议过程中,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对必须采取措施在一定时间内解决的重大问题,不能只是会上议一议,提提意见建议。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对议而可决或议而必决的问题,及时建议常委会会议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以引起"一府两院"对常委会议决问题的进一步重视,增强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效力。可建立审议工作报告票决制度,审议后,对所审议专项报告进行票决测评,以表达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对"一府两院"报告的工作的满意程度,如果大多数人对工作报告不满意,常委会应依据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置办法。这样才能提高会议的审议效果,促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两院"严肃认真地对待人大常委会会议,增强人大意识,提高人大权威。三是建立公民旁听制度。通过组织公民旁听会议,一方面可以让广大公民了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履行职权的工作过程,增强常委会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另一方面可以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是否代表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同时,还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收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有效改进国家机关的工作。
5、切实转变会风,保障审议发言质量。
县人大常委会议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讲成绩多、讲好话多,提问题少,提尖锐问题更少的风气。要使审议发言高质量,除了要加强调研、了解情况外,还要十分注意发言的质量。要努力倡导求真务实,敢说真话的会风。一是善于质疑,提出问题。对于每一项审议内容,是否符合实际,实事求是;是否适应客观现实的发展规律;是否体现法律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与政策精神。是否充分反映民情民意,有疑问就要提出质疑,在会上讨论,促使问题的摆出,引起重视,从而最终解决。二是敢说实话,敢讲真话。对常委会审议的一些部门工作成效不佳,存在一些问题。在审议时决不能泛泛而谈,不痛不痒,而必须把事情的真实情况反映出来。三是要找准切入点,有的放矢。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组成人员可以选取自己了解的某个方面,深入调研,在会上进行有理有据的审议,提出有见地、有针对性意见,做到言之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