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0日)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最基本、最常用的形式,《监督法》对此专门作了规范。下面,谈谈我市人大常委会在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方面的主要做法和体会,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 在如何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质量方面,我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把握"五句话"要求,即"前提在于选准议题、基础在于事前准备、原则在于依法规范、关键在于会中审议、实效在于跟踪监督"。2005年底,出台了《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的若干意见》,围绕确定议题、调查研究、提高民主化程度、加强跟踪监督、严格会议制度等五个方面作出22条具体规定,建立了审议前结合调研、中心发言、报告满意度无记名投票表决、填写审议意见表、审议意见对口跟踪督办和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通报等制度并予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审议工作,提高了审议质量。在审议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注意突出"三个抓": 一抓议题选择。在议题选择上,做到"三个紧扣":一是紧扣全局。注重责任,注重站位,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观察问题、思考问题、确定议题。如今年,我们重点围绕环境保护、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城镇建设等四大方面安排相关议题。二是紧扣节奏。更新观念,适度前瞻,力求审议议题与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要求相吻合,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预见性。在关注热点问题的同时,也关注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趋向性的问题。比如今年,我们安排了有关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打击路面"两抢"、人才引进和培养、企业改制上市、治理违章抢建滥建等议题。三是紧扣民生。始终把民生保障议题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今年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的12个专项报告和主任会议听取的27个专项报告中,直接与民生保障相关的议题超过一半。 二抓审议发言。"会上十分钟,会前十日功",只有调查研究才有发言权。每项议题审议前,我们都安排一定时间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要求每一位组成人员都要根据调研情况,准备好审议发言。并要求审议发言必须观点鲜明、言而有据,力戒空谈,不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不作道听途说、主观臆想和以偏概全的发言。同时,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组成人员参加审议前调研和审议发言准备情况,确定若干名组成人员作中心发言,未在会议上发言的,要求填写审议意见表。通过会前调研、中心发言、填写审议意见表等制度的建立与推行,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质量和水平。 三抓意见形成。审议意见是否公正准确、有所见地,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对审议意见是否能得到较好落实也有一定的影响。在审议意见形成过程中,我们注意做到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强调意见的提出必须于法周全、符合程序。实行审议意见"三审"制度:即先由相关工作机构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初步意见交主任会议审定;将主任会议审定后的初审意见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综合常委会会议审议情况和审议意见表填写情况,对初审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主任会议审定后,以正式文件形式送"一府两院"。二是实事求是原则。强调审议意见要在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既要集思广益,又要进行必要的分析,不能人云亦云、照搬照抄,也不能避重就轻、轻描淡写,要把存在问题和提出建议作为审议意见的重点,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三是可操作性原则。强调审议意见不能光讲大原则、大道理,更不能包罗万象,要突出重点,注意指出一些看准了的、具有导向性的、关键性的问题,明确提出改进或解决的意见,以增强审议意见办理实效。 二、几点体会 1.要搭建"互联网",畅通信息渠道。知情知政是有效监督的前提,公开透明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要提高审议工作质量,就必须把搭建信息互联互通网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实践中,我们注意加强与审议议题有关的各责任单位的联系,深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调研、问卷调查、媒体公告、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和选民的联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力求在审议前充分了解有关情况。通过寄送《人大代表参阅》、《晋江人大》刊物等形式,使审议工作从准备到跟踪监督,全程接受代表的监督,并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相关工作,有效促进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互动,扩大了审议监督的民主化、公开化程度,提升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要培育"思想库",广纳不同见解。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都有代表言论免责的相应条款,既为代表畅所欲言提供了必要保障,也是营造开放式民主氛围的重要标志。要提高审议质量,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要注意发扬民主,营造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的良好氛围,充分吸纳各种不同见解和观点,力求使常委会形成蕴藏丰富的思想宝库。实践中,我们注意结合审议议题,科学安排年度学习计划,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时"充电",加强相关法律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通过采取咨询专家,邀请相关委员会兼职委员、人大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分组审议和综合审议交叉进行以及提出询问与解答问题等形式结合运用等方式,使综合性的审议逐步转向专题性发言和交互式讨论相结合。大家围绕同一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研究和探讨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其中既有共通之处,就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也有争议焦点,汇聚了许多不同的见解和观点,形成一种生动活泼的讨论氛围,从而使审议质量逐步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和高度。 3.要打造"助力器",推动工作进展。人大监督既应该是政府工作的"检验仪",也应该是政府工作的"助力器", 能否"议出问题"、"议出措施"、"议出成果",真正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是评判审议质量的根本标准。实践中,我们实行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口跟踪督办和办理结果限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和落实反馈机制。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联系新闻媒体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并根据"一府两院"的答复反馈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结合视察、执法检查、跟踪检查、征求意见等形式进一步了解办理落实情况。认为必要时,还安排在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就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从而使意见得到了较好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审议监督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