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大如何围绕这一全党的中心任务,依法履职,找准位置,发挥优势,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摆在各级人大面前的一项艰巨而重要的课题。下面,结合我县人大的工作实践,谈谈我们的几点做法和思考,借以抛砖引玉。 一、我县人大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做法 1、抓好学习,提高认识。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第一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来强调,充分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性。我县人大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做到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建议》和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建设新农村的五项重点任务和二十字的目标,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精神上来。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点,统筹考虑人大工作安排、工作思路,不断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自觉性。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讨论分析,形成共识,认为从目前情况看,城镇居民消费水平较高,而广大农民消费能力不足,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已制约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央从全局高度考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把加快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是十分及时和正确的决策。可以说当前建设新农村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作为地方人大,我们务必应时应势而动,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2、认真研究,明确思路。 年初,我县人大常委会在讨论制定2006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中,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就人大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进行研究和探讨,根据常委会唐建华主任的意见,讨论形成了发挥人大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五条意见。2006年,常委会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村容村貌、文明建设、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事业发展等开展视察和调查,加强监督,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着重开展五个方面视察和调查:一是组织对生态茶园建设的情况开展视察,听取汇报,进行审议,推进农村茶叶生产和生态环境建设;二是组织对新村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三是组织对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四是组织对农村义务教育、卫生医疗工作开展调查;五是组织对城乡文化设施和阵地建设、文化市场整治管理等开展视察,听取政府汇报,进行审议,促进城乡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3、深入调研,摸清实情。 三月中、下旬,我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农村委和农业与茶果部门人员深入西坪、虎邱、祥华、金谷等6个乡镇和茶科所,视察我县生态茶园建设,乡镇生态茶园示范片建设,茶叶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情况。四月中、下旬,常委会组织农村委及相关部门人员,深入到龙涓、尚卿、金谷等五个乡镇,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情况进行调研,主要内容是新村规划、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五月份,组织教科文卫委及有关部门人员深入乡镇,就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工作、卫生院所建设等情况开展调查。 通过人大的视察和调查,推动了农村生态茶园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新村规划、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促使乡镇把发展经济、村容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坚持发展为重、规划先行,力争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的目标。如龙涓乡提出"五个新"目标(即新住宅、新设施、新农民、新环境、新风尚),乡财政投入配套资金250万元,扶持9个试点村,逐步推进村村通有线电视、村村通路灯。深入开展以"四改"(改水、改厕、改旧、改电)、"四化"(美化、亮化、绿化、硬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活动。金谷镇以华芸村至东溪沿途9个村作为示范片,抓好村庄规划、改旧建新、道路建设、公共绿化、沼气建设等八大工程建设,改变"屋内现代化、屋外烂泥巴"、"有新房无新貌"的状况,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4、依法履职,服务新农村建设。 今年起将开始实施"十一五"规划,去年县政府开始制定"十一五"规划之际,县人大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组织人员提前介入,了解规划(草案)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计划情况,提出建议,人大主任会议、常委会多次讨论审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就"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远期、近期目标和具体任务,提出意见,经过政府及其部门的修改完善,使"十一五"规划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同时,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预算审批权,财经委人员提前介入2006年度预算编制,了解预算中关于新农村建设经费、预算的安排情况,人大主任、常委会议多次听取和审议预算编制情况,就如何加大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提出意见,为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保障发挥了作用。 二、目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农村基层组织自身建设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基层组织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及各项工作的主力军,基层组织的活力、凝聚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基层的改革和稳定,关系到农村的生产发展,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但是当前有一部分农村基层组织自身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具体表现在:有的基层组织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基层组织建设的关系,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基层组织建设是软任务,注意力放在抓经济,自身建设少抓、甚至抓不到位,造成有些农村班子软弱焕散,缺乏凝聚力;有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修修路、盖几幢房子、搞点绿化而已;有些基层组织抓学习不够重视,班子成员的政策、法律、经济、科技等知识水平较低;有些基层组织班子存在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现象,决策不民主、议事不规范,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只注意对上负责,不注意对下负责,对群众疾苦关心不够,存在脱离群众倾向,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二是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实力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基础和重要保证。近年来,由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机制不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增长缓慢,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农民群众自身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但集体经济的发展却大大滞后。主要体现:第一是失衡性。城镇周边地区比山区地区发展快、实力强;有茶叶的乡村,比没有茶叶的乡村收入高,乡镇企业发展快的乡村比没有企业或企业少的乡村好;班子强的地方比班子弱的地方发展快;第二是单一性。资源型收入特征明显,发展空间不大,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靠林业、水电、茶园承包等,收入形式单一;第三是波动性。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不稳定,一些地区受资源本身和市场的双重影响,年收入波动大,甚至出现逐年下滑的趋势。有的村不仅基本没有集体经济收入,而且还为基本建设而负债,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脆弱。农村集体经济较好的地方事情还好办,而集体经济弱的地方,要办一项事难度相当大。这些也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三是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搞好新村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决条件,是新农村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的重要保证。而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第一是规划滞后。目前一些乡村由于没有做到规划在前,受到地理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群众住房零散建在山顶上或山沟里,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导致这部分群众经济发展缓慢,相对贫困,这将给新农村建设带来难度。而目前要拿出一笔资金聘请专业部门人员进行规划,对不少乡村来说,困难是相当大的;第二是规划不够科学合理。目前有部分村虽进行新村规划,但因受农村群众居住状况、地域观念、责任田承包及"风水"等因素的影响,虽经规划,但新村建设起点不高,缺乏特色,规划功能不够齐全。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房屋的朝向、座落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是配套建设力度不足。一些村虽盖了新房,但公共设施无人问津,村里道路硬化、排水、排污工程等基础设施无法配套,更谈不上绿化、亮化、美化。以上情况也将影响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不足。农村中不孝敬老人、邻里不和等一些不良习俗及迷信活动仍有存在。尚需引导农民不断提高文明素质,倡导"八荣八耻",摒弃陋习,崇尚科学文明,邻里和睦,敬老爱幼等新风尚,形成文明乡风。 三、地方人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思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基层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无疑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和积极投入。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新形势下促进"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5句话20个字"的目标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主线,以村镇规划为载体,以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通过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推进村级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改善人居环境,同时促使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文明乡风建设,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加强指导,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农村基层组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织保证。能不能把基层组织建设好,事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大局。地方人大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建设视察、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围绕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行使人大职能,加强指导和监督,促使完善村级干部的教育、监督、保障机制,帮助树立"四种精神",即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精神;吃苦耐劳,开拓进取的精神;不畏困难,奋发有为的精神;公而忘私,廉洁高效的精神。以今年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指导乡镇配强配齐村级组织班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民主管理,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能办事的干部选进班子,以团结带领广大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神圣任务之中。 2、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新农村建设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必须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和参与。地方人大要充分发挥联系各级人大代表、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文化、新闻、宣传等单位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自觉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通过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深入乡村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摸清实情的基础上,对照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向各级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县、乡、村各级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保障新农村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3、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是农民,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农民。能否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只有大力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新农村建设真正从农民最关心的事情着眼,从农民最急迫的事情入手,从最能见效的事情做起,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农民自己的家园,仅靠政府和外界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始终注意引导和组织农民直接参与,自己办事、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人翁作用,新农村建设才能真正得到他们的拥护、支持和参与。地方人大应当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督促乡镇政府切实遵照组织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农民的民主选举权、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管理权,从上下级关系转到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上来,还权于民,做到凡是重大事情必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农民自己决策、自己管理、自己监督,让村民成为真正的主人,让农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督促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乡村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这是做好农村工作,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当前尤其要注意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和项目及时纳入到村级财务公开的范围,从源头和制度上强化群众的监督;要督促进一步规范、强化对"村官"权力行使的监督和约束,完善村级办事程序,规范村级管理机制,逐步实现由"能人治村"向"制度治村"、"依法治村",由村官治村向村民自治的历史性转变。 要积极推进农村的普法工作,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观念,增强农民依法行使权力的意识和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减少农村各种社会矛盾,逐步消除社会上各种丑恶及落后的现象,使农民群众通过新农村建设真正享有管理民主、邻里和谐、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4、认真督促做好前期规划,为新农村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个要求",督促县、乡、村政府对原来村镇规划方案进行修编和调整,目前正在规划或准备规划的要适度超前,按照"六图一书"的要求,在总体规划基础上,聘请规划人员做好分项规划,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分步实施,逐步落实,成熟一片建设一片。新农村建设是项系统工程,要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如道路硬化、亮化,安全饮用水、排水排污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人居环境的改善,人大要给予是够重视和关注。要督促城建、国土部门按照新村建设要求做好用地勘测和规划,督促农业技术部门抓好改水改厕的技术指导,督促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卫生院、卫生所的建设及指导,抓好农村卫生的防疫等,督促广电、电信、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中心村与自然角落的通讯、有线电视、电力的架设安装工作。保障各个部门齐心协力,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出力。 5、督促政府强化领导和扶持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村与村之间条件、村财收入差别大,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等,人大要督促县、乡政府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设立新农村建设领导机构,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督促政府积极组织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采取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县乡村财投入、群众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依照规划,建设一点,带动一片。对经济较薄弱的村,先行搞好规划,分步实施。要督促各级政府对薄弱村实施倾斜扶持政策,加大对薄弱村农村生产和公共设施的投入,支持薄弱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和人饮工程等公共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督促政府积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向农民免费提供农业技术等相关服务,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协调金融机构积极拓宽对农村的信贷种类,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6、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县、乡人大代表,大多数来自农村,有不少属于村"两委"干部,是农村工作的骨干力量和"领头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为此,第一要抓好代表的培训工作,增强他们的素质,提高他们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第二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宣传、带头、引导等模范表率作用,做到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努力在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第三要积极发动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正确反映新农村建设中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决策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第四地方人大要抓好县乡人大代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议案、意见、建议及督办工作,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激发代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新的课题。地方人大如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我们将通过这次座谈会,认真学习兄弟县(市、区)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实践和创新,为加快新农村建设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