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会展业势头良好。随着展会的增多,在各类展会上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也大量出现。泉籍省人大代表李玉珍建议,制定一部有福建特色、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地方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十分必要。 李玉珍认为,目前福建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方面还是空白,应制定一部地方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对于举办时间在三天以上,且由政府和政府部门主办的展会、或展出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在国际或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展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驻。该办法应重点明确以下内容:明确展会组织者的责任和参展商的责任;通过参展协议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扩大适用范围,不限于专利、商标和版权;区别展会的类型,采取不同监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