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来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泉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领导骆国清、陈家富、林伯前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泉州市政府、南安市政府执法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文华专利代理、华侨大学、梅洋塑胶五金制品、海天材料、亚泰制药、九牧集团、天广消防及泉州光电信息产业基地,详细了解企业及高校贯彻落实专利“一法一例”情况。 检查组指出,泉州宣传贯彻专利“一法一例”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推广。他们希望泉州加大激励创新力度,完善各项奖励政策,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提升企业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专利保护和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平台,培育品牌中介服务机构。 自专利“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2004年、2007年我市两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9年12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2009年我市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七连冠”,所属11个县(市、区)均进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行列,实现“满堂红”。 |